
番府規〔2020〕3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番禺區廣汽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園西大道工程建設的通告
番禺區廣汽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園西大道(四號路至金山南路、金山南路至金山大道)工程是番禺區重點工程,位于番禺區化龍鎮、石樓鎮。現就該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番禺區廣汽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園西大道(四號路至金山南路、金山南路至金山大道)工程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關文件確定。
二、番禺區廣汽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園西大道(四號路至金山南路、金山南路至金山大道)工程由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負責實施建設,工程用地涉及的征收與補償工作由番禺區人民政府負責,并由番禺區化龍鎮人民政府、番禺區石樓鎮人民政府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實施補償安置的具體工作。
三、番禺區廣汽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園西大道(四號路至金山南路、金山南路至金山大道)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收與補償工作。
四、屬于國有土地的,自房屋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凡屬搶種、搶建的,不納入征收與補償范圍,并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