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府規〔2023〕3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番禺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上下涌避風錨地工程建設的通告
番禺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上下涌避風錨地工程屬于《全國沿海漁港建設規劃(2018—2025年)》中珠江口漁港經濟區的蓮花山漁港核心提升項目,位于蓮花山旅游區東南部,海鷗島西北側,石樓鎮群星村、衛星村、東星村、明星村、聯圍村5個村落內,面積約 4.94萬平方米,具體以勘測定界范圍為準?,F就該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番禺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上下涌避風錨地工程包括錨地疏浚13.8萬立方米、岸線改造(含排污管線建設)3500米、漁村風貌修復、水上停船設施、人行橋2座及沿岸水域清理等項目。該工程能夠改善港區漁船泊穩條件、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能力、保障漁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番禺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上下涌避風錨地工程建設單位為番禺區石樓鎮人民政府,工程涉及的用地拆遷補償工作由番禺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由番禺區石樓鎮人民政府依法開展用地拆遷補償的具體工作。
三、番禺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上下涌避風錨地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政府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收補償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撓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