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人社規字〔2020〕2號
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組織部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街、區直各單位:
《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已按程序審批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特此通知。
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組織部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的通知》(穗府辦規〔2016〕5號)和《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下放廣州市人才綠卡行政審核事權的通知》(穗組通〔2019〕53號)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花都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如下:
一、申領條件
(一)符合《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第三條規定條件的人才;
(二)符合本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每年在本區創業或工作超過6個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人才,可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
1.經我區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人才;
2.經我區認定,所從事的工種(崗位)符合我區汽車制造、智能裝備、電子信息、飛機維修、化妝品、皮革皮具、臨空產業、文化旅游等支柱產業發展需要的緊缺性技能人才;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并有博士學位的人員,或“985工程”或“211工程”或雙一流大學(A類和B類)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并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國外大學研究生學歷并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4.在以下重點企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人員(高級管理職務為: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或相當層級職務的人員):
①上年度對我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
②本區年度重點項目中的產業建設項目和總部項目;
③區委、區政府明確支持發展和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重點企業;
④上年度本區科技、工業、商務及信息化等行業重點企業100家;
⑤上年度綜合產值和納稅情況,金融相關機構排名前20名。
上述企業和人員名單,分別由區財政、發改、科工商信、金融部門提供。
相關名詞解釋及附加條件,參照《廣州市人才綠卡申領指南》執行。
二、申領流程
人才綠卡申領全流程在網上完成,不接受紙質材料申報。具體如下:
(一)申請。申領人登陸“廣州市人才綠卡管理系統”,按相關流程指引填報、上傳相關報表和附件材料。
(二)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和認定。
(三)制證。市公安局收到制證信息后,依據《廣州市人才綠卡申領指南》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
(四)發證。人才綠卡完成制作后,市公安局依據《廣州市人才綠卡申領指南》在3個工作日內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發放。
三、附則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或相關法律政策依據發生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組織部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