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科工商信規字〔2024〕5號
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海珠區推進游戲產業在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健康發展的促進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廣州市海珠區推進游戲產業在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健康發展的促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反映。
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3日
廣州市海珠區推進游戲產業在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健康發展的促進措施
第一條 為促進游戲產業健康發展,打造一批實力雄厚、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游戲頭部企業,培育一批技術先進、原創性強、發展成長路線規范健康的本土中小型游戲企業,吸引一批國際國內知名的游戲人才和優秀原創團隊集聚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9號)、《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文旅產業發〔2020〕78號)、《廣東省培育數字創意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措施適用的對象是在海珠區從事原創游戲開發、游戲平臺運營、動漫制作發行、電競賽事運營等與游戲產業密切相關經營活動、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和經濟效益良好的企業或社會組織。
第三條 【研發創新獎勵】
支持游戲原創精品研發。鼓勵游戲類企業持續開展技術創新,提升原創產品研制水平。對上年度在本區開發、上線運營原創游戲類產品或開發共性技術平臺、游戲引擎研發平臺,研發智能設備的企業,按照該產品或項目研發投資金額1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其中獲國際性知名獎項的原創游戲類產品,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獲國內知名獎項的原創游戲類產品,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第四條 【人才引進扶持】
吸引一批國際國內知名的游戲領域人才和優秀創新創業團隊落戶海珠。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游戲類企業,可享受以下政策優惠:
(一)給予企業1名人才引進補助名額,針對上年度新引進重點人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引進補助,人才推薦實行企業承諾制,由企業對人才的申報資格條件負責;
(二)依法統籌協調重點人才入戶、子女入學、人才公寓、人才綠卡等政策。
第五條 【載體招商獎勵】
對重點導入游戲類企業,塑造游戲特色產業生態并達成以下條件之一的樓宇、園區,最高給予樓宇、園區相關運營主體50萬元獎勵:
(一)樓宇、園區內上年度新增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游戲類企業達4家以上;
(二)樓宇、園區內上年度新增的游戲類企業租用辦公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以上;
(三)樓宇、園區內上年度新增的游戲類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合計達到1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第六條 【辦公用房補助】
在海珠區新增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游戲類企業,按規定完成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且已支付租金,并達到以下補助條件之一的,給予連續2年辦公用房補助:
(一)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以建筑面積計,按照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年最高50萬元;
(二)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以建筑面積計,按照3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年最高100萬元;
(三)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以建筑面積計,按照10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年最高200萬元。
企業若在新增年度未達到補助條件的,可從實際達到補助條件年度起給予補助,但補助期限相應縮短,即新增年度起2年后不再給予辦公用房補助。
第七條 【企業規模化發展獎勵】
對健康發展壯大的游戲類企業,按照如下標準給予支持:
(一)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最高給予5萬元獎勵;
(二)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最高給予25萬元獎勵;
(三)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
(四)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
(五)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以上且誠信經營、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主營業務收入逐級達到獎勵標準的,獎勵差額部分,可從實際達到獎勵條件的年度起給予獎勵,所獎勵年度應在本措施第十六條允許申報的期限內。
第八條 【活動扶持】
引導企業、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機構積極參與或舉辦游戲類行業活動。對舉辦或承辦具有行業影響力的重大國際性或全國性電子競技大賽的社會組織、機構,按照如下標準給予補助:
對舉辦獎金總額超過100萬元的國際性、全國性賽事的主辦方,最高按照獎金總額度的30%給予支持,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九條 【行業貢獻獎】
鼓勵游戲產業相關企業或機構積極參與推動海珠區游戲產業的發展,按照企業類型及對海珠區游戲產業發展的貢獻程度,可授予海珠區游戲動漫標桿企業,海珠區游戲動漫產業優秀合作伙伴,海珠區游戲產業特色樓宇、園區等稱號。
第十條 【管理服務】
定期為游戲類企業提供游戲內容管理及政策培訓,提升游戲類企業法治意識。建設版權保護服務工作站,為游戲類企業提供軟件著作權登記、維權援助、法律咨詢、教育培訓等服務。主管政府部門主動加強對游戲行業的監督執法,營造健康的游戲市場環境。
第十一條 同一企業或項目符合多個獎補條款時,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由企業自愿選擇申報。
第十二條 本措施所指上年度是指上一自然年度,即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所稱“以上”“最高”“不超過”“最高不超過”均含本數。
第十三條 每年根據財政撥付資金總額進行獎勵,本措施年度獎勵總額不超出當年度撥付資金總額,項目扶持金額視當年度資金總額和項目申報情況作適當調整。
第十四條 獲扶持對象應合規使用資金,主動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等工作,并履行好社會責任。申請享受本措施扶持的企業須依法誠信經營,并簽訂相關承諾書。
第十五條 本措施由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琶洲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實施細則由琶洲管委會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2023年1月1日至本措施印發之日期間符合本措施扶持與獎勵條件的,可參照本措施申報。2022年7月1日印發的《廣州市海珠區推進游戲產業在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健康發展的促進措施》(海科工商信規字〔2022〕7號)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廢止。本措施有效期屆滿或制訂本措施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文件發生變化調整的,應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本措施予以評估修訂。因不可抗力、上級政府或部門行為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出臺導致本措施無法執行時,本措施相關條款停止執行。因上級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調整導致本措施不符合上級規定的,適用上級規定,本措施相應條款不再執行。本措施由琶洲管委會、區科工商信局負責解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管理委員會綜合科 2024年10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