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南府辦規〔2021〕1號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南沙區關于鼓勵工業企業春節期間疫情防控留工穩產措施的通知
各鎮(街),開發區(區)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屬駐區各單位:
《廣州市南沙區關于鼓勵工業企業春節期間疫情防控留工穩產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0日
廣州市南沙區關于鼓勵工業企業春節期間疫情防控留工穩產措施
為支持南沙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堅守戰疫防線,降低員工流動,鼓勵企業員工留廣州過節,保障企業生產穩定有序,力促工業經濟一季度實現開門紅,現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條 留工獎勵
在春節期間,南沙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留廣州的省外戶籍員工占企業全體員工比例不低于30%的,對留在廣州的省外戶籍員工給予一次性補貼1000元/人,補貼由企業申領后向省外戶籍員工派發。
第二條 增產獎勵
在2021年第一季度,對南沙區內規模以上工業產值同比分別增加10億元(含)以上、5(含)-10億元、1(含)-5億元、3000萬元(含)-1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附注:春節期間指2021年2月11日-2月26日,省外戶籍員工指2021年2月1日之前公安機關登記在冊,且自本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月26日(含)未離開廣州的廣東省外戶籍員工。
本措施由南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和兌現。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至2021年5月31日,期滿后根據情況另行研究。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我區遵照執行。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享受南沙區內同類型政策支持的不疊加享受本政策扶持。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