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天府規〔2020〕1號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區屬各單位:
《天河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政策措施》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發展改革局反映。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天河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
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動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企業疫情防控協助機制。全力幫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產最緊迫的困難和問題,包括協調解決口罩、消毒水、測溫儀等防疫物資購置問題,提供防疫消殺指導等技術支持。向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重點企業提供復工復產必要的防疫物資保障。向因復產復工需要購買防疫物資自用的企業提供證明文件。依托區內商會、協會組織為中小微企業解決復工復產的防疫物資困難。(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天河中央商務區管委會、天河科技園管委會、區科工信局、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住建園林局、區商務金融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工商聯、區貿促會、各街道)
二、支持企業開展境外防疫物資采購。幫助海外采購防疫物資企業協調海關使用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和綠色通道。協調區內保險機構為疫情防控用品進口企業開展進口預付款保險。(責任單位:區商務金融局)
三、給予大型樓宇商場園區防疫物資采購補助。對樓宇、商場的物業管理公司購買防疫物資給予支持,管理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補助10萬元,管理面積5萬至10萬平方米的補助5萬元。對村改創園區、孵化器的運營主體購買防疫物資給予支持,管理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補助10萬元,管理面積5萬至10萬平方米的補助5萬元,管理面積1萬至5萬平方米的補助3萬元。(責任單位:天河中央商務區管委會、天河科技園管委會、區科工信局、區商務金融局、各街道)
四、支持企業柔性辦公。鼓勵軟件和信息技術業、金融業、高端專業服務業等行業企業業務系統云化部署、柔性辦公,為區內企業免費提供網上辦事、協同辦公平臺、云服務平臺、人工智能開發等技術支持。(責任單位:區科工信局)
五、提供招工招聘服務。發揮區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聚優勢,成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盟,拓寬企業招工渠道,免費為企業提供招聘信息服務,推進線上供求匹配對接和遠程招聘服務。對為區內中小企業介紹10名以上員工并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給予區內注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一次性職業介紹補助,每家機構最高補助30萬元。(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助。對符合不裁員少裁員等條件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并按其上年度獲得穩崗補助金額的15%給予資金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
七、支持應急保障生產。對疫情期間復工生產消殺用品、藥品及急需的醫療器械等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物資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為我區政府應急管理、病毒防護提供信息技術支撐的軟件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疫情期間購置設備擴大疫情防控物資產能,或轉產應急防控物資的,按照設備購置金額的5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工信局)
八、支持保障市場供應。對疫情期間響應政府號召,正常供應群眾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超市門店、農貿市場給予一次性補助。營業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超市門店,補助5萬元;營業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的超市門店,補助3萬元。農貿市場給予1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商務金融局、區市場監管局)
九、提供金融紓困服務。協調區內百家金融機構積極對接區內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加大對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在省市金融支持措施的基礎上,再設立3000萬元天河區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對中小微企業在本政策執行期限內從天河區轄內的銀行機構獲得的新增貸款(含展期)按基準貸款利率給予10%貼息。(責任單位:區商務金融局)
十、降低企業租金負擔。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經營線下商業實體店的中小微企業和承租天河區人才公寓的家庭(個人)免除2020年2月和3月物業租金,減半計收4月和5月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村改制公司等業主減免租金。對疫情期間為區內受疫情影響企業累計減免租金超過50萬元的,在資格認定、人才入戶、子女入學、人才公寓分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天河中央商務區管委會、天河科技園管委會、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住建園林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金融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委組織部)
十一、提供應急公共法律服務。依托區內眾多法律服務資源,成立天河區“戰疫援企”法律團隊,對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租金減免、勞資用工等糾紛,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非訴法律幫助。(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十二、優化企業審批服務。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建和擴改建項目,開辟一站式全鏈條并行審批,全程實行“一對一”免費代辦服務。支持企業在疫情結束后迅速開展提升消費的活動,開通綠色通道,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對商圈載體申請廣告招牌、戶外活動的審批報備程序。(責任單位: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住建園林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街道)
十三、推行非接觸式政務服務。推出更多 “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 政務服務事項,提升“一網通辦”的應用效能,實現全過程網辦政務服務。(責任單位: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相關部門)
十四、加快涉企政策兌現。提前啟動全年高質量發展系列政策兌現工作,簡化申請材料和審批流程,壓縮辦結時限,全力推動各項惠企政策落地,及時為企業解決資金困難。(責任單位:天河科技園管委會、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信局、區商務金融局、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
十五、開展暖企行動。區領導分工對口聯系受疫情影響企業,協調解決重點企業勞動用工、防控物資、資金需求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幫助企業有序開展復工復產。(責任單位:區商務金融局、各相關部門)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疫情結束后3個月止。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業可疊加享受國家、省、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以及區內其他政策。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