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天府規〔2021〕2號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廣佛環線廣州
南站至白云機場段天河區范圍線路
安全保護區的通告
為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9號)第二十七條、《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現將廣佛環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天河區范圍(以下簡稱“廣佛環東環城際鐵路”)安全保護區劃定通告如下:
一、廣佛環東環城際鐵路線路(線路起訖里程DSK18+389至DSK33+255)隧道上方中心線兩側各50米、地下車站結構外沿線外側起向外50米的區域,為廣佛環東環城際鐵路安全保護區范圍。
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原有土地權屬不變。
三、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公司應按照本通告公布的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具體范圍,在鐵路沿線設立標樁。各有關部門及鐵路沿線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要依法予以支持。
四、鐵路沿線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應按照批準用途使用土地,依法從事生產生活活動,不得危害鐵路線路安全,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及《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五、違反本通告有關規定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