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人社規〔2022〕2號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457號)文件要求,為提高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收入水平,充分發揮最低工資的保障作用,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落實好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現將《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增城區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增人社規〔2021〕1號)部分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四點“我區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補貼標準實行按工作時間進行補貼,即每小時不高于12元,每天不多于8小時,每月不多于21.75天”調整為“我區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補貼標準實行按工作時間進行補貼,即每小時不高于小時補貼標準,小時補貼標準=,每天不多于8小時,每月不多于月計薪天數”。
二、第五點“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每小時不高于12元,每天不多于8小時,每月不多于21.75天)”調整為“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每小時不高于小時補貼標準,小時補貼標準=,每天不多于8小時,每月不多于月計薪天數)”。
三、我區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457號)要求,從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今后最低工資標準若有調整,按最新標準執行,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9月26日。
五、本通知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457號).pdf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承辦部門:區就業中心就業創業部,聯系電話:82758123)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