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府辦規〔2018〕6號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增城區牛仔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扶持辦法的通知
開發區有關辦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增城區牛仔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扶持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科工信局反映。
廣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7日
增城區牛仔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扶持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增城區牛仔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增府辦函〔2017〕101號)相關工作部署,充分發揮政府扶持對產業轉型升級的激勵和引導作用,設立“增城區牛仔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為規范專項資金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由區財政預算安排1億元,納入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部門預算管理,用于支持我區牛仔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第三條 發揮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扶持作用,按照以大型企業為主體、以“專精特新”企業為輔助、以市場為導向、以創新為動力的思路,鼓勵企業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生產方式和新商業模式,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能制造等多領域新興技術與牛仔紡織服裝產業跨界融合,推動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品牌營銷的提升發展,帶動我區牛仔紡織服裝產業鏈向附加值高、技術含量高、產業集聚度高、能耗低、污染低的現代服裝產業集群轉型。
第二章 支持方向和方式
第四條 推動行業公共服務平臺發展。
(一)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與國際知名品牌企業合作成立獨立的公共研發設計或檢驗檢測服務機構,對實繳資本1000萬元以上,并承諾自工商登記之日起10年內注冊及辦公場址、統計關系、稅務征管關系不遷離本區的,給予其實繳資本的5%、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落戶獎勵。
本辦法所指國際知名品牌企業,是指注冊年限10年以上,并在歐美等多個發達國家和地區注冊,知名度、美譽度和產品品牌排名均位居全球紡織服裝行業前列的企業(品牌、機構)。
(二)支持公共服務平臺業務開展。對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機構面向市場提供科技研發、檢驗檢測、成果轉化、科技咨詢等科技服務的,按其為非關聯企業提供上述科技服務業務實際獲得收入的5%、單個合同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機構獎勵年限不超過三年累計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
(三)支持企業開展研發活動、鼓勵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按照省、市、區研發后補助政策,每年給予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度最高15%的研發后補助。
第五條 推動行業綠色發展和生產升級。
(四)鼓勵區內主要牛仔紡織服裝企業共同組建1-2家大型綠色生態洗漂印染公司,通過采用行業內領先的綠色洗漂印染設備技術和相對封閉的操作空間,達到嚴格的環保排放標準,解決洗漂印染環節產生的廢水、廢氣、粉塵、噪音等環境污染問題,推動全行業洗漂印染環節實現綠色生產、形成綠色產品。對具備上述特點的綠色生態洗漂印染公司,符合國家工信部《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要求(建設完成后需進入印染準入公告)、設計生產能力達到當前本地區全行業洗漂印染需求50%以上的,按項目建設進度對其設備總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其平均洗漂印染加工成本(經第三方機構評估或參考其他地區類似成本)超過當前本地區全行業洗漂印染加工成本的部分連續三年給予補助,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企業當年地方經濟貢獻。
(五)推動生產制造流程智能化改造,鼓勵企業自主研發或應用智能裁縫機器人、智能化全自動服裝吊掛生產線、智能生產管理系統,推廣以RFID為核心的感知感應器和感知物聯網技術,加強生產制造過程智能化控制,建設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對實行智能化改造的企業,按項目建設進度給予其設備和技術投入總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補。
(六)支持企業核心業務系統“上云上平臺”,圍繞研發設計、生產設備管理、生產管控、市場營銷、工藝改進、能耗優化、客戶管理、供應鏈協同、設備租賃等環節,運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進一步降低經營成本、提升生產效率、提升產品質量。 對企業“上云上平臺”相關的應用服務費、設備接入費、網絡改造費,以及購買的自動化、智能化設備等,按項目建設進度給予其費用及設備購置總額的2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補。
第六條 支持企業品牌建設和營銷模式創新。
(七)鼓勵區內企業與國際知名品牌企業建立合作關系,支持企業利用品牌授權商業模式加快轉型升級,對獲得國際知名品牌授權的,給予其品牌授權費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25%、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對在境外并購(收購)國際知名品牌企業,且并購后在區內設立該品牌營銷總部的,按核定后并購金額的1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給予補助。
(八)鼓勵企業發展線上線下融合新零售,支持企業以大數據(品類銷售數據、關鍵詞、消費者畫像、設計師生態圈等)分析提前預測潮流趨勢和消費者需求,以智慧門店(智能試衣導購、互動大屏、消費者行為捕捉追蹤、智能巡店等)新技術提升消費者體驗、降低運營成本,以供應鏈網絡提高反應速度、縮短供應鏈周期、減輕庫存壓力。對企業發展上述新零售模式所投入的費用,按項目建設進度給予其投入總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補。
第七條 鼓勵高性能新型面料的研發和應用。
(九)鼓勵企業研發應用具有阻燃、防切割、防刺、吸濕、排濕、導濕、高彈性、高附加值、綠色環保等多項綜合特點的高性能新型面料,對所研發應用的高性能新型面料申請獲得授權發明專利,或取得專業機構檢測認證且被業內認可的,給予其每項高性能新型面料100萬元、每家企業最高200萬元的事后獎勵。
(十)企業為研發生產高性能新型面料,或應用高性能新型面料生產成衣,需要新增或更新特定生產設備的,按項目建設進度給予其項目設備和技術投入總額的3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補。
(十一)企業應用高性能新型面料生產的成衣產品進入終端消費市場銷售的,給予其該類產品上市第一年銷售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推廣應用獎勵。
第八條 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十二)支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的品牌推廣活動。對參加境內外品牌推廣、采購、貿易促進活動的企業,給予實際發生的推廣費、展位費、特裝費、交通、食宿等綜合費用最高50%的資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參展、采購、貿易等活動補助最高不超50萬元)。
(十三)支持企業與國內外知名貿易服務平臺開展深度合作,利用廣交會等國際貿易資源,廣泛宣傳推介新塘牛仔品牌,并利用廣交會的客商資源,與新塘牛仔產業進行對接,舉辦展貿活動周,促進供需對接。將展貿活動和對接活動費用列入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每年安排不少于200萬元資金用于開展展貿活動周和對接活動。
(十四)支持發展電子商務和公共智能倉庫。對與產業結合緊密、發展潛力大、對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作用明顯的本區行業自建電商平臺和公共智能倉庫項目,按項目建設進度給予其總投資50%的獎補,單個電商平臺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單個公共智能倉庫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對獲得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示范企業或跨境電商示范園區、示范企業稱號的電商園區、企業,按照市級獎勵標準,區級按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
(十五)加強跨境電商品牌培育,對在境外注冊自有商標,并有跨境電子商務業績的企業,給予不超過注冊費用80%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鼓勵企業進行國際認證,對產品通過國際認證、具有聯合國標準產品與服務分類代碼,并有跨境電子商務業績的企業,按相關認證服務費用的80%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六)支持企業“走出去”發展。將產業對外轉移與“一帶一路”倡議結合,通過“走出去”的聯動,逐漸形成以本地企業為主導的區域性乃至全球性的生產網絡和全球價值鏈體系。在境外新設或并購的境外投資項目,按照企業年度實際匯出投資額(美元絕對值),給予不超過5%的直接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 推動產業整合和創新發展。
(十七)重點培育品牌價值高、規模大、實力強、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行業龍頭企業發展壯大,對龍頭企業在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服務型制造、品牌建設、技術人才培養、產學研合作、資本運作、增資擴產、兼并重組、合資合作等方面的發展計劃,可申請連續三年貸款貼息支持,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十八)對行業轉型升級具有革命性、突破性、重大創新等特點的項目,經區政府審定后給予專項支持。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十條 區科工信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增城開發區經濟主管部門及各鎮街、項目承擔企業按職責分工共同做好專項資金的各項工作。
(一)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商務局做好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確定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負責牽頭做好專項資金的預算申報,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報批、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二)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審核資金分配使用計劃的合規性,按規定程序辦理資金撥付;組織實施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和總體績效評價等工作。
(三)增城開發區經濟主管部門、各鎮街負責本轄區項目的申報組織、初審核查,配合區相關職能局做好實施監督和驗收等工作。
(四)項目承擔企業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申報資金項目,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負責項目經費的日常管理;按照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項目及驗收;主動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和審計等工作。
第四章 資金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申報一般審批程序為:
(一)發布指南。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在增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布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各類支持項目。指南應當明確專項資金申報對象和條件、支持范圍、支持數量、支持方式、申報程序的具體要求。資金申報主體根據申報指南要求編制申報材料。
(二)初步審查。增城開發區經濟主管部門、各鎮街對資金申報主體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以及初審結果報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符合性復審和專家評審。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區商務局根據申報材料以及初審結果對資金申報主體進行符合性復查,并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專家評審(包括現場核查),根據專家評審結果排序入項目庫。
(四)擬定擬支持項目名單和社會公示。在項目審查、專家評審、查重等程序后,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區商務局經集體審議擇優選擇項目,并擬定支持項目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發現的問題進行核查并提出意見。
(五)確定項目。公示無異議或異議經核實不成立后,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擬支持項目名單報區政府審批。
(六)資金撥付。按照區政府批復的支持項目名單,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組織各有關單位開展簽署協議、下達資金計劃等工作后,由區財政局按程序撥付資金至項目承擔企業,其中按項目建設進度支持的,事中撥付50%、事后撥付50%。
(七)其他。按申報指南要求,應當后繼開展項目驗收、完工評價等其他程序的項目,按其規定執行。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二條 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依據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專項資金項目的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工作。
第十三條 評審專家組或第三方機構的遴選、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技術創新項目驗收參照《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財政資金支持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293號)、《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支持技術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粵經信創新〔2012〕519號)執行。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的安排、撥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區人大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專項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必須??顚S?,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有關紀律的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2005〕第427號)進行處理,并按照規定收回已撥付的專項資金。
根據項目承擔企業失信情況,按有關規定向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提供不良記錄,并根據其失信程度在不同管理環節采取相應約束措施。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聘請專家或中介評審機構開展項目評審、完工評價或驗收的費用列入專項資金安排。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期間將根據實施情況和需要,每年評估修訂一次。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