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府辦規〔2021〕6號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
外資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實施意見(修訂)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積極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0〕28號)、《廣東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粵府〔2018〕78號)精神,落實廣東省和廣州市關于加快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指引和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利用外資產業項目合同外資轉化
鼓勵外資投向先進制造業(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重要基礎設施領域,進一步優化我區產業結構。對本實施意見實施后,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5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下同),按其當年實際外資金額的2%予以獎勵,最高獎勵2000萬元。
二、加大利用外資經營貢獻獎勵
對新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當年統計達到規模以上的,按其當年對我區地方經濟貢獻的10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現有外商投資企業對我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首次超過500萬元的,區財政按企業對我區地方經濟貢獻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三、加大利用外資高管人才獎勵
當年實際利用外資排名區內前五名的外商投資企業,對其高級管理人員按其當年個人地方經濟貢獻的5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不超過10個名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企業的獎勵對象累計獎勵金額不得超過該企業對本區地方經濟貢獻的30%。
四、加強外商投資項目用地保障
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外商投資項目,按《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等規定,在區級可支配的范圍內積極兌現用地優惠政策。對實際投資金額超過10億元的制造業外商投資項目和符合世界500強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或“IAB”“NEM”領域的優質外商投資項目,在區級可支配的范圍內優先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鼓勵實行彈性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屬于增城區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制造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降低外商投資企業用地成本。
五、鼓勵現有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產和轉型發展
鼓勵現有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產,對于增資項目,年實際外資金額500萬美元以上的,按照其當年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2000萬元;在增資擴產的同時,實現當年對本區地方經濟貢獻比上年增加500萬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按照企業當年對本區地方經濟貢獻增加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六、支持外資參與研發創新
貫徹落實《廣州市進一步加快促進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鼓勵外資團隊積極申報省市區級創新創業領軍團隊(人才)項目,支持外資研發機構(含企業內設研發機構,下同)參與我區研發平臺建設和科技創新研究,鼓勵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項目和高端人才落戶僑夢苑,并享受相關配套資金扶持。對符合省“外資十條”中“支持研發創新”條件的我區外商投資企業,按照省獎勵資金額度的50%給予追加獎勵。
七、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公平競爭
外商投資企業可同等享受我區人才、創新、企業服務、招商獎勵等優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有關部門要按照內外資企業同一標準、同一時限的原則,審核外商投資企業業務牌照和資質申請,保證外商投資企業在資格準入、土地供給、財政和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監督管理等方面與我區內資企業享受平等待遇。
八、提升外商投資服務質量
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優化企業設立登記服務,對符合名稱自主申報條件的名稱核準業務,一律取消登記窗口的名稱預先核準環節;將商事登記“銀證通”服務拓展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行境外投資者商事登記就地受理及遠程辦理。開展親商暖企行動,協調解決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在準入手續、投產開工、增資擴股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重點企業和項目早出資、早竣工、早投產。支持屬于《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鼓勵類范圍的外商投資項目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
九、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營商環境
加快區政務網站英文版建設,提升政務網站國際化水平和服務能力。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協調解決境外投資者反映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加大對專利、注冊商標、商業秘密等方面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保障外商合法權益。加快建設和完善信息網絡、體育設施等配套基礎設施,在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審計服務以及外商醫療服務等方面提供便利,進一步提升我區國際化功能和對外開放競爭力,創造公平有序的外商投資和生活環境。
十、提高外商投資企業人才服務水平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員工子女就近入學,每年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一定數量的公辦學校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入學指標,按就近入學原則分配。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人才可按我區相關政策規定享受人才專賣房、免租入住人才住房、租房補貼、購房補貼等住房優惠政策。給予在我區外商投資企業就業的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職工和取得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籍職工專享服務,在繳納和提取住房公積金方面享受市民待遇,且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限自住)等措施。對境外高端緊缺人才按照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本實施意見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我區的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除外)。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單個企業(項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內獲得本政策項下所有獎勵事項總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
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貢獻的項目,經區政府審定后給予專項支持。
本實施意見為修訂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實施意見》(增府辦規〔2019〕7號)同時廢止。對2019年12月27日至本實施意見印發之日期間符合條件的企業,參照原實施意見執行,政策有效期屆滿或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