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運規字〔2021〕5號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廣州市公安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廢止原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等8部門關于鼓勵和規范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原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等8部門《關于鼓勵和規范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穗交規字〔2018〕1號)現予以廢止,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特此通知。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廣州市公安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7月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