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人社規字〔2020〕5號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轉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17號)轉發給你們,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就我市失業補助金申領的人員范圍、發放標準、申領程序提出以下意見,請抓好貫徹落實:
一、失業補助金申領的人員范圍
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或者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向我市申領失業補助金。
二、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一)在我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準按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
50%發放。
(二)在我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按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發放。
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申領失業補助金,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不早于2020年3月。
在我市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在計算其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時,以其申請失業補助金時已歸集到我市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為依據。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
三、失業補助金申領程序
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線上申領失業補助金,也可在最后參保地的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領。
四、做好基金風險防控
加強失業補助金發放事后核查監管,對于虛假參保、冒領多領、騙取套取等情形,記入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予以失信懲戒。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17號)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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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