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醫保規字〔2019〕5號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2019年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號)以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醫院制劑目錄以及普通門診、門診特定病種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管理辦法〉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8〕10號)的規定,經本市社會保險醫藥專家評審,確定了《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2019年版)》,現公布于廣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發布平臺(http://www.156152.com/gfxwj),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有效期5年,期間將根據省、市社會保險藥品目錄的有關規定及省藥品代碼庫的調整進行同步調整。本目錄內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按國家和省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規定執行。
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認真做好實施《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2019年版)》的相關工作。《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的通知》(穗人社發〔2014〕56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指定慢性病藥品目錄的通知》(穗人社發〔2015〕76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利拉魯肽等藥品納入普通門診、部分門診特定項目和門診指定慢性病藥品目錄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8〕7號)同時廢止。
附件1: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藥品目錄(2019年版).xlsx
附件2: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診療項目目錄(2019年版).xlsx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