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公積金規字〔2020〕2號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實施租房
提取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
各繳存人: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精神,現就本市無房、受疫情影響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已經批準降低繳存比例、緩繳、階段性停繳單位的職工,以及受疫情影響導致失業或未失業但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繳存人,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多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緩解支付房租壓力,提取額度按2020年2月至6月期間每月600元計算,可一次性提取不超過3000元,且不超過本人賬戶余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自愿繳存人員可參照本文執行。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