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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 咨询类 处理状态 已发布
留言时间 2025-06-06 11:40:59
事项内容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 1、详细描述咨询的问题:
2、接收部门的名称(职能部门的全称):
注:如咨询不同部门的问题,请分单书写。
关于越秀区学区房读书的问题
目前家庭情况为父亲为越秀区房子的主人,父亲的户口为惠来县,姐姐是越秀区该房子户口本的户主,本人是户口本成员,请问本人和姐姐的孩子能否依靠越秀区的房子读小学和初中呢,如果不行,是要进行房子和户口本过户还是什么呢?
事项附件
事项图片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回复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10日电话联系市民,就其实际情况根据现时政策给予回复: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均在此祖辈家,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市民可以通过“广州越秀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资讯--招生通告”栏目查询越秀区招生政策。同时给予我局电话87783360,以便今后咨询。
答复时间 2025-06-10 10: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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