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年廣州市生態公益林補償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前日的市府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實施方案》明確將大幅度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經測算,2017年廣州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合計約3.6億元,惠及全市約45萬戶200萬林農。
《實施方案》明確了補償范圍包括生態公益林和森林管護區。目前林地補償面積達336萬畝,占全市438萬畝林地的76.7%。范圍包括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生態區位重要的森林和林地,高速公路、鐵路、國道兩側的森林和林地,以及生態景觀林帶、森林碳匯工程用地范圍內的林木和林地,惠及全市約45萬戶200萬林農。
《實施方案》將大幅度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經測算,2017年我市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合計約3.6億元,其中市、區財政配套資金量將達3.3億元。同時對生態公益林原分級標準進行了優化調整,將四級簡化為三級,并相應提高了每一級的損失性補償標準。
《實施方案》將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標準簡化為三個級別,其中Ⅰ級補償標準為150元/畝·年、Ⅱ級為100元/畝·年、Ⅲ級為80元/畝·年。據統計,全市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平均標準為101元/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