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限地價、競配建人才公寓”等調控措施出讓方式
廣州將出臺土地利用管理的“一本通”文件,增加“限地價、競配建人才公寓”、“限地價、競配建公共設施”等調控措施出讓方式。1月2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修訂后的《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管理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透露了上述信息。
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未利用土地開發補充為耕地
廣州市國土規劃委介紹,隨著新的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和土地管理政策的調整完善,廣州市政府2014年3月28日頒布實施的《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意見》(穗府辦〔2014〕12號,以下簡稱“12號文”)部分條款出現了與上位法不銜接、與新形勢不適應的情況,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
據市國土規劃委介紹,《意見》將12號文標題修改為《關于加強土地管理的實施意見》;將涉及出讓金的條款整合為《關于明確廣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計收標準的通知》,兩份文件同時頒布實施。
為與上位規定銜接,在耕地保護方面,《意見》增加了占補平衡“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內容,堅持本地補充開發和易地補充開發相結合,鼓勵將符合條件的廢棄廠房、空心村、廢棄礦山用地、灘涂等未利用土地等開發補充為耕地。同時,繼續完善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制度,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嚴格落實占補平衡、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
下放六區工業項目用地出讓權
為平抑房價、穩定預期、籌措人才公寓等政府房源,《意見》增加了“限地價、競配建人才公寓”、“限地價、競配建公共設施”、“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競自持比例、現房銷售等調控措施出讓方式。
為提高行政效能、促進便民惠民,《意見》將花都、從化、增城、番禺、黃埔、白云六區的工業項目用地出讓下放。同時,將閑置土地處置工作確定由所在區負責,實現閑置土地監管的全流程整合,進一步提高供后監管工作效率和效能。此外,還將用地單位欠繳土地出讓金與小業主辦證脫鉤。而為提高私人住宅加裝電梯的出讓金計收效率,《意見》將以前的市場評估調整為按基準地價體系計收,實現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