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廣州)先行先試政策意見》,提出多項具有突破性意義的先行先試政策,著力打造珠三角創新發展“主引擎”。
《政策意見》中的先行先試政策主要包括——
跨境投融資和研發活動。支持境外風險投資參與創新創業投資和成果轉化活動,發揮“雙自”聯動優勢,促進跨境研發活動便利化。
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進出口。主要是在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廣州)開展生物材料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改革試點,建立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廣州)生物材料進出口公共服務平臺。
人才引進和激勵。健全更為便利的出入境及居留政策;支持和鼓勵外籍學生和畢業生在廣州創新創業;對“雙自”區域就業創業的外國留學生與本國公民同等享受市科技創新創業各項扶持政策;按薪金水平分層次給予高層次人才獎勵;突破每年在穗累計工作時間要求,探索建立海外人才柔性引進政策等。
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是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機構建設試點;設立市財政出資總規模50億元的廣州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
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鼓勵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對新型研發機構進口科研儀器設備給予稅收減免政策或財政資金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