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入學用同一積分體系
27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及實施細則,明確了來穗人員按照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積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務的機制,構建了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1+N”制度框架。
有加分指標也有減分指標
據了解,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及實施細則的出臺是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和《廣東省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旨在推進建立以居住證為載體、以積分制為辦法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通過制訂科學的積分指標體系,按個人自愿和屬地申辦的原則,將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情況換算成積分,再將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按積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務,從而達到提升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水平、促進來穗人員市民化、保障來穗人員合法權益的目的。指標體系有十大加分指標和一項減分指標。
構建憑積分享公共服務模式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及實施細則體現了四大創新亮點:一是創設了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1+N”制度框架。將現在由各單位分別實施的積分制入戶、積分制入學、積分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其他權益和公共服務統籌起來,統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積分指標體系、統一操作流程。
二是構建了來穗人員憑積分享受公共服務的模式。設計了包括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3部分積分指標體系,較客觀公正地依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進行積分,在公共資源相對緊缺的領域,實行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
三是通過指標設置體現政策導向。為助力我市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設和樞紐型網絡城市建設,在具體指標中,對創新創業人員、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人員給予加分,利于吸納各類技能人才,對文化程度較高的和年輕人設置了相對高的分值,有利增加我市人口紅利,優化人口素質結構。
四是采用“互聯網+”方式實現全程信息化服務。各部門依托同一信息系統開展“一網式”積分服務工作,對來穗人員積分進行審核認定,既方便群眾辦事,又提高工作效率。
加分指標
1.合法穩定住所指標
對居住證每滿1年計3分,指標分值上不封頂,是為了體現在穗居住時間越長積分越高的政策導向。對申請人居住地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一年計2分,最高不超過10分,對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增加5分,是為了體現貫徹落實全省城市工作會議關于“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的要求,有助于通過加強落戶引導實施中心城區“抽疏”戰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2.合法穩定就業指標
在穗就業(創業)并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含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年計1分。此指標分值上不封頂,是為了體現就業時間越長積分越高的政策導向,體現了其工作經驗、穩定就業和融入廣州的適應能力。
3.文化程度指標
該指標是為了吸引和留住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人才,增添城市活力。
4.年齡指標
年齡分值向青年人口傾斜,是為了優化廣州人口年齡結構,緩解廣州人口老齡化進程。
5.技術能力指標
該指標是為了突出向技能人才傾斜,旨在引進廣州先進制造業急需的技能人才。
6.創新創業指標
該指標是為了鼓勵人才在穗創新,吸引人才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7.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服務行業指標
該指標是為了在城市必需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的來穗人員(如環衛工人、公交司機等)建立融入廣州的通道,穩定城市必需的公共服務領域員工隊伍。
8.社會服務和公益指標
該指標是為了對做出社會服務和公益活動的來穗人員給予一定的鼓勵,發揚雷鋒精神,體現社會正能量。
9.納稅情況指標
該指標是為了鼓勵人才在穗創業,向創業成績優異、社會貢獻明顯的人才傾斜。
10.表彰獎勵指標
該指標是為了鼓勵來穗人員在穗建功立業,向在廣州工作期間獲得獎勵的來穗人員傾斜。
減分指標
主要包含信用不良記錄、偷漏稅行為、受到治安處罰、受過刑事處罰等扣減分數上不封頂,是為了體現誠信守法的政策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