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3年內能退出將只收回本金
廣州市政府將首次拿出1.5億元參股三只創投基金,支持新興產業發展。3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引導資金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直投資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政府將引導資金通過參股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吸引和培育更多創業投資企業,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未來廣東省、廣州市都將設立類似的創投基金,今后政府將減少對企業的直接補貼,更多地通過創投基金的方式支持新興企業發展。
將引導4倍以上社會資金
市發改委副主任張曉波介紹,今年7月,《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修訂)》印發實施,明確創投引導資金、產業直投資金為戰略性主導產業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所謂創投引導資金主要用于配合國家、省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參股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以及設立廣州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4倍以上的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
而直投資金則通過直接參股創新型或成熟期企業,扶持市委、市政府決定的重大創新產業項目、示范工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包括孵化器)、研發及產業化等項目,從而實現政府財政資金以股權方式支持主導產業。
基金總社會資本大于60%
按規定,參股設立的基金由國家資金、地方政府資金及社會募集資金構成,以社會投資為主,包括各類投資機構、大型企業、境外投資者及管理團隊等。其中,國家資金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且不控股;地方政府參股資金規模原則上不低于國家資金;社會募集資金比例應大于60%。
每只參股基金募集資金總額不低于2.5億元;主要發起人的注冊資本或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元;地方政府出資額不低于5000萬元;除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外的其他出資人出資額合計不低于1.5億元,其中除參股基金管理機構外的單個出資人出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參股基金投資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資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冊資本或承諾出資額的60%,而小微企業也將得到不低于1%的資金支持。
政府不直接干預企業運營
政府引導基金注資企業,如何避免政府過多干預企業運營行為成為企業關注的焦點。去年廣東省發改委公布的《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引導基金可采用參股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運作,但不得直接從事創業投資運作業務。
張曉波說,廣州政府不會直接干預企業運營,而是委托廣州基金,由廣州基金參與到創投企業中。“政府基金只是引導社會資金的投資,如果是3年內能退出,政府按本金5000萬元退出。假如在3至5年內退出,將收取它的分紅,但如果分紅比例超過了銀行同期利息,就會退回多出部分。假如收益分紅不如銀行利息,那么退回的部分就要補足相應的差價。原則上5年內要退出,5年內不退出,將按照市場規律來退出,最長不超過10年。”
廣州市政府將首次拿出1.5億元參股三只創投基金,支持新興產業發展。3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引導資金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直投資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政府將引導資金通過參股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吸引和培育更多創業投資企業,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未來廣東省、廣州市都將設立類似的創投基金,今后政府將減少對企業的直接補貼,更多地通過創投基金的方式支持新興企業發展。
將引導4倍以上社會資金
市發改委副主任張曉波介紹,今年7月,《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修訂)》印發實施,明確創投引導資金、產業直投資金為戰略性主導產業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所謂創投引導資金主要用于配合國家、省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參股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以及設立廣州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4倍以上的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
而直投資金則通過直接參股創新型或成熟期企業,扶持市委、市政府決定的重大創新產業項目、示范工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包括孵化器)、研發及產業化等項目,從而實現政府財政資金以股權方式支持主導產業。
基金總社會資本大于60%
按規定,參股設立的基金由國家資金、地方政府資金及社會募集資金構成,以社會投資為主,包括各類投資機構、大型企業、境外投資者及管理團隊等。其中,國家資金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且不控股;地方政府參股資金規模原則上不低于國家資金;社會募集資金比例應大于60%。
每只參股基金募集資金總額不低于2.5億元;主要發起人的注冊資本或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元;地方政府出資額不低于5000萬元;除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外的其他出資人出資額合計不低于1.5億元,其中除參股基金管理機構外的單個出資人出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參股基金投資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資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冊資本或承諾出資額的60%,而小微企業也將得到不低于1%的資金支持。
政府不直接干預企業運營
政府引導基金注資企業,如何避免政府過多干預企業運營行為成為企業關注的焦點。去年廣東省發改委公布的《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引導基金可采用參股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運作,但不得直接從事創業投資運作業務。
張曉波說,廣州政府不會直接干預企業運營,而是委托廣州基金,由廣州基金參與到創投企業中。“政府基金只是引導社會資金的投資,如果是3年內能退出,政府按本金5000萬元退出。假如在3至5年內退出,將收取它的分紅,但如果分紅比例超過了銀行同期利息,就會退回多出部分。假如收益分紅不如銀行利息,那么退回的部分就要補足相應的差價。原則上5年內要退出,5年內不退出,將按照市場規律來退出,最長不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