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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完善街道“一隊三中心”建設重點任務分工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提出,要完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購買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慈善資源參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
《方案》主要提出加強社區服務管理場地整合、推動國有產權房產異地置換和公建配套設施移交、推進基層聘用人員“四統一”、加強基層社會服務管理人才培養力度、加強服務管理網格化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加強服務管理宣傳等6項內容,加強對街道“一隊三中心”(指街道政務服務中心、街道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和街道綜合執法隊)在人才培訓培養、服務場地整合利用、信息化網格化建設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此外,《方案》還提出要完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購買制度。制定專業社工服務質量標準,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評估結果的應用,建立服務質量評估不合格退出機制,加強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經費使用管理和監督。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慈善資源參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增強此類中心可持續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