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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萬個路內停車位將全部統一編號登記造冊
廣州的停車場價格調整最終方案仍未塵埃落定,但路內停車泊位管理亂象有望得到改善。23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管理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廣州近期將按照不同道路屬性分類劃設路內停車泊位,為3.5萬個路內停車位編號、登記造冊,并重新核定路內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價格。
廣州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謝博能介紹,廣州是國內最早引進咪表的城市。據統計,廣州路內經營性停車泊位約有3.5萬個,其中番禺、花都、蘿崗、南沙、從化、增城外圍六區約有1.4萬個;中心六區約有2.1萬個(咪表泊位約0.6萬個,其他人工收費泊位約1.5萬個)。
針對泊位劃設不規范、停車收費不合理、強行停放不繳費等問題,為加強和規范路內停車管理,方便市民出行停車,《工作方案》提出5個部分共14條工作措施,包括將每兩年進行一次優化調整路內停車泊位規劃,實行一位一編號;調整費用收支,研究推行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分三類區域收取,定期分類核定有償使用費標準,明確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和有償使用費的用途等。
措施一:登記全部停車位
《工作方案》提出,全市按照不同道路屬性分類劃設路內停車泊位,一位一編號,登記造冊,建檔管理,且每兩年優化調整一次。同時,重新核定路內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價格。經營業主申請停車泊位時必須按照規劃的要求來申請。
“經營業主還必須按規定上繳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和有償使用費”,廣州市府研究室主任謝博能說,“臨時占道費是區政府收取,主要是用于區里市政道路養護、維修;有償使用費市一級財政委托市城投收取,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等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措施二:公務車將有專用位
《工作方案》要求,清理整頓機關、企事業單位及中標經營單位私自占道劃設路內停車泊位及違規經營行為;清理整頓機關、企事業單位,貨車或私家車停“霸王車”行為,對警車等統一標識的執法或公務車輛依申請提供專用停車泊位。
措施三:推行咪表自動收費
《工作方案》還提出,將全面推行咪表自動收費方式,建設全市統一的集企業、人員、泊位、信息動態管理,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電子收費及清分結算,基礎數據存儲、日常監督考核、公共服務信息發布等功能為一體的停車泊位管理系統,市民可上網查詢監督。
不過,廣州市交委副主任李辛表示,還是允許少部分現金繳費,“內街內巷人工收費是對咪表收費的有效補充,尤其是滿足了夜間停車的剛性需求。但是必須按規定上繳臨時占道使用費給區財政。”
措施四: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規范路內停車場的經營和管理。統一管理人員著裝,統一服務證件,佩證上崗;設立包含路段名稱、停車泊位數、收費標準及投訴電話等信息的公示牌;全面推行咪表自動收費方式。
此外,重新核定路內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價格。
費用:三類區域收費不同
此外,《工作方案》還調整了費用收支,內容包括規范程序,研究推行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分三類區域收取,定期分類核定有償使用費標準,明確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和有償使用費的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