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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廣州公共機構節能將有新辦法,25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辦法》,公共機構可以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聘請節能公司進行節能,并且根據節能效果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助。
市發改委總經濟師周青峰表示,這是國際上探討推進的一種效果比較好的辦法,國內前幾年就已經在探討了,現在是推動該辦法比較成熟的時機。
據悉,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在市節能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按照合同存續期內產生的節能量折算標準煤,分三檔對公共機構進行一次性財政補助:節能量不超過100噸標準煤的,補助 5萬元;節能量超過100噸(含100噸)標準煤但不超過200噸標準煤的,補助10萬元;節能量超過200噸(含200噸)標準煤的,補助15萬元。
市發改委總經濟師周青峰表示,這是國際上探討推進的一種效果比較好的辦法,國內前幾年就已經在探討了,現在是推動該辦法比較成熟的時機。
據悉,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在市節能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按照合同存續期內產生的節能量折算標準煤,分三檔對公共機構進行一次性財政補助:節能量不超過100噸標準煤的,補助 5萬元;節能量超過100噸(含100噸)標準煤但不超過200噸標準煤的,補助10萬元;節能量超過200噸(含200噸)標準煤的,補助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