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近日,區農業農村局匯編了強農惠農政策(以下簡稱“匯編”),讓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了解中央、省、市、區強農惠農政策,發揮政策引導的作用。
匯編內容涵蓋農戶(種植大戶)補貼政策、政策性保險、家庭農場和合作社及農業企業補貼政策、村(社)補助政策、農業企業引進人才入戶政策等五項強農惠農政策。
種植大戶單造補貼金額最高16.67萬元
農戶(種植大戶)補貼政策包含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集體農業用地流轉補助獎勵、種糧大戶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和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
其中,集體農業用地流轉補助獎勵的補助對象為流轉農戶(轉出方),申報條件為利用流轉土地發展農業產業,從事農業經營;單個經營主體連片經營耕地或魚塘達到100畝(含100畝)以上;所涉流轉地塊須經過鎮街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規范交易,有成交確認書和合同等材料;土地流轉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簽訂規范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等。廣州市集體農業用地流轉補助獎勵的補助標準為流轉農戶100元/畝(一次性補助);增城區的補助標準為流轉農戶300元/畝(流轉合同有效期內每年補助)。
種糧大戶補貼的對象及條件為單造種植水稻15畝以上(含15畝)的承包經營戶或通過依法流轉耕地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根據廣州市扶持政策,種糧大戶補貼標準為300元/畝/造,每戶單造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根據增城區扶持政策,種糧大戶補貼標準為100元/畝/造,每戶單造補貼金額不超過16.67萬元。
水稻保險財政補貼100%
政策性保險包括水稻保險、水稻(制種)保險、玉米花生馬鈴薯甘蔗保險、能繁母豬保險、仔豬保險、育肥豬保險、奶牛保險、肉雞保險、肉雞批發價格附加保險、肉鴨保險、蛋雞保險、茶葉保險、蔬菜氣象種植指數保險、嶺南水果保險、花卉苗木保險、種植大棚保險、水產養殖保險補貼等種類。
根據中央扶持政策,水稻保險的參保對象為種植水稻的農民(含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含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種植場所必須不在禁種區、政府行蓄洪區范圍內,且農業部門認定不宜種植水稻的耕地不予參保。投保條件為可單獨投保,也可集體投保,其中集體投保的,由鎮、村委、經濟社、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單位組織農民統一投保。水稻保險的保費補貼為財政補貼100%;保額為1000元/畝/造;保費為40元/畝/造。水稻(制種)保險的保費補貼為財政補貼80%;保額為2000元/畝/造;保費為200元/畝/造,其中農戶負擔40元。
農業龍頭企業獲國家級科技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
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補貼政策包括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助、市級綠色食品認證補助、種糧大戶補貼、水稻機種作業補貼、農機購置補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財政補助、廣州市農產品穩產保供貸款貼息、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點建設補助、集體農業用地流轉補助獎勵、農業龍頭企業扶持政策、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落戶獎勵等。
在農業龍頭企業扶持政策中,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1000萬元,對未享受上級貼息補貼的農業龍頭企業進行農產品加工技術改造、農業產業基地建設、企業生產規模擴建等,需要向銀行貸款所產生的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進行補貼。每個企業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對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的農業龍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并相應享受各級優惠扶持政策。對獲得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比1資金獎勵,同一項目獎勵總金額最高500萬元。對農業龍頭企業獲得國家、省、市科技部門立項資助的各類科技項目采取后補助的方式予以配套獎勵,對國家級科技項目,給予100%的資金配套,最高500萬元;對省級科技項目,給予70%的資金配套,最高300萬元;對市級科技項目,給予50%的資金配套,最高100萬元。
每年補助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點檢測經費約2萬元
村、社補助政策包括集體農業用地流轉補助獎勵、種糧大戶補貼和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點建設補助。
根據增城區扶持政策,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點建設補助內容包括檢測場所辦公設備、檢測場所升級改造經費和檢測工作經費。補貼對象為增城區域范圍內常年蔬菜種植面積500畝以上,且被納入增城區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站點的行政村。補貼標準為一次性補助檢測場所辦公設備1套;一次性補助檢測場所升級改造經費2萬元;補助檢測工作經費2.05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