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城管規字〔2023〕1號
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收取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單位:
《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收取管理制度》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9月25日
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收取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我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的收取工作,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質量,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的通告》(穗城管規字〔2022〕1號,下稱《通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花都區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的收取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是指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指定收費單位向轄區內的個人和單位收取的,用于道路、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費用。
第四條 本區行政區域內(不含農村)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居民戶和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清潔衛生費。
第五條 我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符合《通告》的規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見附件),不得擅自調整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為單項收費,清潔衛生費包括清潔費、垃圾代運費、垃圾容器占用費。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一并收取。
第六條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屬地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指定收費單位收取。
各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清潔衛生費收取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新華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的清潔費由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收費單位或所在地環境衛生專業服務單位負責收取;
(二)新華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轄區內的垃圾代運費和垃圾容器占用費由提供生活垃圾收運服務的環衛作業單位負責收取。
(三)獅嶺鎮、花東鎮、花山鎮、炭步鎮、赤坭鎮、梯面鎮、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轄區的清潔衛生費由各鎮人民政府、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指定的收費單位統一收取。
第七條 非居民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清潔衛生實行有償代管路段,計費面積應該由屬地收費單位進行測量和核查;對計費面積有異議的,應當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核查確定。
第八條 清潔衛生費收費標準中的垃圾代運費為從前端產生源收集運輸生活垃圾到終端處理設施過程所產生的費用。其中,從前端產生源到資源集運中心的垃圾代運費為3.75元/百公斤,從資源集運中心到終端處理設施的垃圾代運費為3.75元/百公斤。
第九條 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企業收集運輸生活垃圾從前端產生源到資源集運中心中轉的,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下屬環衛作業單位或屬地收費單位向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企業收取從資源集運中心到終端處理設施的垃圾代運費。
第十條 收費單位可以委托物業服務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代收管理區域內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清潔衛生費。委托收費的,收費單位應自簽訂委托代收協議之日起30天內,向社會公布受委托單位。
第十一條 收費單位委托收費的,與受委托單位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委托協議包括以下內容:
(一)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的名稱;
(二)收費項目、標準、范圍和期限;
(三)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的權利義務;
(四)違約責任;
(五)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
第十二條 繳費義務人無正當理由欠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或清潔衛生費的,依照《通告》第十條進行相應處理。
第十三條 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區生活垃圾收費管理系統,開設收費專戶和各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子賬戶,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進行歸集管理。各收費單位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應及時、足額繳入收費專戶,專戶收入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非稅收入有關規定繳入國庫,區財政主管部門每年全額撥付收費單位,差額次年清算。
第十四條 各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過程中所產生的人工費用或其他費用等收費成本應列入本單位經費預算,可從安排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或清潔衛生費中列支。
第十五條 各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結合實際,制定轄內收費管理制度方案,加大轄內收費工作的指導、監督力度,引導、督促轄內收費單位、代收單位做好收費工作,及時制止、糾正違規收費行為。
第十六條 區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民政、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主管部門依職能對鎮街(含區芙蓉度假區管委辦)、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費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加強對收費工作的檢查,對擅自提高收費標準,隨意減免收費和增加收費項目以及隱瞞、滯留、截留、侵占、挪用此項資金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查處;發現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按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置。
第十七條 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本管理制度實施期間,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9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