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南自貿管辦規〔2023〕1號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延續實施穗南自貿管辦規〔2020〕1號文件的通知
各鎮(街),開發區(區)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同意,《關于印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集群注冊企業管理試行辦法(修訂稿)>的通知》(穗南自貿管辦規〔2020〕1號)有效期延長至本辦法完成修訂、印發實施之日為止(延期實施期限不超過1年)。延期實施期間,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含本區印發的政府規范性文件)對集群注冊企業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3年6月1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辦公室秘書處 2023年6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