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依據
(一)《廣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旅游業發展的意見》(穗府函〔2017〕79號)》
(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9號)
(三)《廣州市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辦法》(穗文廣旅規字〔2023〕1號)
(四)《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工作的通知》
二、申請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即開展以下包價旅游經營活動之一的依法設立、經營的旅行社企業法人及外地旅行社駐廣州分社可以申報來穗旅游獎勵(如開展兩項及兩項以上包價旅游經營活動的,可據實申報,累計計算獎勵金額,但是對相同的游客統計對象,外地組團社和本地接待社不得同時提出申報,同一旅行社不得同時申報兩個(含)以上獎勵項目):
(一)組織接待外國游客來穗旅游,并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1晚以上(含本數,下同)的;
(二)組織接待國內(含港澳臺,下同)游客來穗旅游,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1晚以上,且年度內總人次達到1000以上的;
(三)組織接待游客開展“廣州一日游”,旅游行程含1個收費類的A級旅游景區,或者1個革命文物類紅色景區,年度內總人次達到3000以上的;
(四)以包郵輪到廣州港口??康男问浇M織接待國內外游客來穗旅游,并安排郵輪乘客(每艘500人以上)上岸旅游,行程含1個收費類的A級旅游景區,或者1個革命文物類紅色景區;
(五)以包機直航廣州的形式組織接待國內外游客(每架100人以上)來穗旅游,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1晚以上,行程含1個收費類的A級旅游景區,或者1個革命文物類紅色景區;
(六)以包專列抵達廣州的形式組織接待國內外游客(每趟300人以上)來穗旅游并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1晚以上,行程含1個收費類的A級旅游景區,或者1個革命文物類紅色景區。
三、申請時間
本業務的申請時間為2025年03月3日 至2025年04月15日
四、資助標準
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的,按下列標準給予獎勵:
(一)組織接待外國游客來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過40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過6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每人次超過3晚的按3晚計算;
(二)組織接待國內游客來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過20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過3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每人次超過3晚的按3晚計算;
(三)組織接待“廣州一日游”的,按每人次不超過15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四)包郵輪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的,按每艘郵輪不超過3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該項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80萬元;
(五)包機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的,按每架次不超過3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該項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80萬元;
(六)包專列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的,按每趟專列不超過4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該項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80萬元。
五、申請材料
本業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提交電子化材料,紙質版材料由企業自行留存,供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委托的第三方單位審計檢查。
所需申請材料如下:
(一)基礎材料
1、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2、廣州市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申報表;
3、營業執照副本;
4、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或者分社備案登記證明;
5、旅游團隊操作計劃書及導游出團通知書;
6、包價旅游團隊游客名單表(包括每名游客的旅游團號,身份證、護照、回鄉證或者臺胞證號碼);
7、旅游團隊收入(含外匯收入)與支出憑據【交通票據(包括與有旅游包車資質客運公司的租車確認單、車費發票、車費付款記錄或自用本單位旅游包車的行車記錄)、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住宿結算單、導游費結算記錄等】。
(二)申報組織接待外國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的,除基礎資料外,還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組織接待外國人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2、與有關境內外旅行社的業務合作合同及旅游團隊確認書(含往返日期、航班號、班次、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名稱、團隊報價、人數等);
3、團隊名單表或144小時團隊名單表(經邊檢蓋章確認)。
(三)申報組織接待國內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的,除基礎資料外,還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組織接待國內游客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2、與有關境內外旅行社的業務合作合同及旅游團隊確認書(含往返日期、航班號、班次、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名稱、團隊報價、人數等);
3、游客乘坐的飛機、火車、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憑據(含承運公司、航班號、班次、日期等,大交通不是申報單位安排的,該項資料不需提交)。
(四)申報組織接待游客開展“廣州一日游”獎勵的,除基礎資料外,還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組織接待“廣州一日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2、與有關旅行社的業務合作合同及旅游團隊確認書,或者與游客簽訂的包價旅游合同及其發票;
3、團隊行程單(在本市招徠散客的,需有游客簽名確認)、景區發票及結算記錄;
4、購買游客人身意外險單據等相關資料(拼團名單表上需注明購買情況記錄)。
(五)申報以包郵輪的形式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的,除基礎資料外,還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包郵輪組織接待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2、與郵輪公司或者相關旅行社簽訂的包郵輪業務合同以及報價和確認單;
3、邊檢和港口確認的(蓋章或者出具相關材料)旅游團隊名單表。
(六)申報以包機的形式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的,除基礎資料外,還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包機組織接待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2、與相關航空公司簽訂的業務合同;
3、與相關旅行社的業務合同及團隊確認書(含往返日期、航班號、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名稱、團隊報價、人數等);
4、游客乘坐包機的有效憑據(含航空公司名稱、航班號、日期、時間)。
(七)申報以包專列的形式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的,除基礎資料外,還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包專列組織接待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2、鐵路部門專列開行的相關憑據及專用車票(調令及大票);
3、與鐵路相關部門簽訂的包專列業務合同;
4、與相關旅行社的業務合同及團隊確認書(含往返日期、車次號、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記民宿名稱、團隊報價、人數等);
5、游客乘坐專列的有效憑據(含車次、時間)。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為了核實申報數據的真實性,要求查看或者補充本辦法規定以外資料的,申報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六、業務主管部門
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七、辦理時限
90個工作日 (承諾自受理之日起,在90個工作日內辦結。)
八、辦理流程
各旅行社自行申報資金。申報主體按照申報指南要求準備申報材料,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至4月15日(星期二)登錄“穗政通”政策發布及兌現事項統一平臺(網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policyService/index/discountList),點擊“兌資金”切換“兌現事項”搜索“2024年度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工作專題(旅行社獎勵)”事項,進入事項詳情頁并點擊“在線辦理”。申報企業使用法人賬戶或授權個人使用個人賬戶登錄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進入網上申報流程。
網申操作過程如有問題,可撥打020-38925329聯系方式咨詢,或前往市政務服務中心政策兌現窗口咨詢辦理。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委托有合法資質的第三方單位對已受理的申報材料進行審計,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對本年度獎勵申報的核實確認。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審核、公示后撥付資金。
材料清單
1.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2.廣州市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申報表
3.組織接待外國人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4.組織接待國內游客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5.組織接待“廣州一日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6.包郵輪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7.包機組織接待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8.包專列組織接待來穗旅游人次情況匯總表
9.包價旅游團隊游客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