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錄編制背景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重大行政決策關系政府治理全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制度,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市組織編制了《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下稱《決策事項目錄》)。
二、目錄編制依據和內容
編制目錄的主要依據是:《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和《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決策事項目錄》共納入7項事項。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科技創新驅動,釋放經濟發展新動能,將編制《廣州市科技創新“十五五”規劃》、編制《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十五五”規劃》、編制《數字廣州建設“十五五”規劃》等3項納入目錄。
二是優化城市管理,增強風險防控能力,將編制《廣州市應急管理“十五五”規劃》、編制《廣州市城市管理“十五五”規劃》等2項納入目錄。
三是共建宜居環境,提升城市軟實力,將修訂廣州市遷入戶政策相關規范性文件、修訂《廣州市環境空氣功能區區劃》等2項納入目錄。
因上述事項均不屬于《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第十六條、《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聽證事項的內容,今年無納入聽證事項目錄管理的事項。
三、目錄事項的實施
納入《決策事項目錄》的事項,應當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