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升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廣州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發展核心引擎,以及首批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行動計劃》的出臺對促進廣州進一步加強改革創新,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貫徹落實《行動計劃》工作部署,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起草了《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下稱《行動方案》)。
二、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突出產業友好型、企業友好型、企業家友好型的“三業友好”營商環境建設理念,提出6大方面24項改革舉措,共107項重點任務。具體包括:一是營造企業公平競爭發展生態,打造統一高效、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二是優化產業發展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發展要素保障。三是完善智慧高效政務服務體系,打造智慧便捷、公開透明的政務環境。四是加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保護,打造公平公正、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五是打造合作共贏對外開放高地,營造循環暢通、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環境。六是持續激發區域改革創新活力,加快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發揮重點區域牽引帶動作用。
三、特色亮點
一是突出“對標改革”與地方實踐相結合。《行動方案》在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文件部署要求,圍繞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務環境、開放環境以及“灣區通”工程,提出分解細化任務舉措的基礎上,結合廣州市當前產業發展實際,將營商環境改革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一體推進,全力破除產業發展的痛點難點,圍繞產業價值鏈建設營商環境服務鏈,樹立與產業需求相匹配的全要素營商環境理念,積極引導土地、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要素向產業發展集聚,助力企業降本增效,樹立“產業版”營商環境新優勢。
二是突出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行動方案》對未來三年營商環境改革工作作出部署,明確提出建設市場體系更加完善,法治環境更加公正透明,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經營主體可感可知可及、獲得感滿意度高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同時聚焦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問題、廣東省營商環境評價指出問題以及廣州市委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專項巡察發現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回應。抓住企業滿意這個根本,不斷提升服務企業和群眾質量效率,打造企業友好型、企業家友好型營商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三是突出鞏固成果與改革創新相結合。近年來,廣州市對標最高最好最優,滾動推進、迭代實施營商環境改革,特別是對標各項評估評價,堅持以評促改、以評促優,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取得顯著成效。《行動方案》堅持鞏固前序改革成果,通過政策的延續性來穩定經營主體預期,同時也提出一系列改革創新舉措。在激發區域改革活力方面,延續前序改革中支持南沙、廣州開發區等重點區域發揮牽引帶動作用的同時,提出支持其他各區打造“一區一品牌”特色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