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訪時間:2018年12月26日上午09:00-11:00
接訪地點:廣州市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會議室
接訪領導:李 毅 廣州市法制辦副巡視員
注意事項:
一、請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
二、請自行準備好信訪材料,簡明扼要反映訴求,并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三、多人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不超過3名代表;
四、請遵從工作人員的指引,認真填寫《接訪登記表》,自覺按編號候訪;
五、請自覺遵守《信訪條例》的規定,禁止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傳單標語進入接訪地點,不得高聲喧嘩、破壞公物;
六、信訪結束后,請自覺離場,不要滯留接訪場所。
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