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1年3月5日印發了《花都區支持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試行)》(花府辦〔2021〕1號),現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快推進大灣區建設發展,充分發揮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發展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將我區打造成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發展高地,根據《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穗字〔2019〕8號),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依據
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穗字〔2019〕8號)、關于印發《關于建設廣州市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的實施方案(2019-2021)》《廣州市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穗統通[2019]47號)。
三、形成過程
《花都區支持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于2020年4月21日和2020年6月16日兩次發函至本區相關職能部門征求意見,于2020年8月31日發布公告征求公眾意,于2020年9月14日提請區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2020年11月2日收到區司法局審查意見。經綜合合法性審查意見、本區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區發改局將修改完善的《花都區支持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經區政府研究審定同意并于2021年3月5日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花都區支持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試行)》共九章二十六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本章明確了若干措施中提到的各項基本概念;第二章為支持創業,本章明確了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的啟動資金資助和落戶補貼;第三章為鼓勵創新,本章明確了科技轉化交易補貼。第四章至第八章為若干措施的核心內容,明確了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的平臺建設、金融支持、各項補貼、合作交流和配套服務等。第九章為附則,本章明確了資金申請的牽頭部門,若干措施的適用范圍、施行時間及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