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決定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2023年1月7日召開
會議對2022年市十件民生實事項目完成情況、代表重點建議辦理情況和部分政府部門工作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
表決通過《廣州市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廣州市供用電條例》和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12月20日至22日,廣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王衍詩主持。
會議表決通過《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廣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廣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3年1月7日召開,會期3天,建議主要議程是:一、聽取和審議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二、審查廣州市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廣州市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三、審查廣州市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廣州市2023年預算草案;四、聽取和審議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投票表決廣州市2023年民生實事項目;八、其他。
會議表決通過廣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等名單(草案)、《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稿)》,提請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審議了《廣州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度代表工作報告(稿)》,提請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審閱。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廣州海事法院、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工作報告并表決通過相關決議;表決通過《廣州市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廣州市供用電條例》。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關于數字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關于廣州市2023年民生實事候選項目安排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市十件民生實事項目完成情況的報告,并對各民生實事項目完成情況逐項開展滿意度測評。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廣州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7件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重點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并對報告內容開展滿意度測評;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門2022年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進行工作滿意度測評;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關于2022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紹文、彭高峰、李小琴、陳加猛,秘書長刁愛林出席會議。市法院院長楊正根、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健、廣州海事法院院長陳超、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院長洪適權等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