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分局,廣州空港委國土規劃和建設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下的規劃和自然資源保障服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醫療衛生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等急需使用土地,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于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可同步辦理規劃、用地等手續,并在省疫情結束后6個月內完善相關手續;屬于臨時用地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在省疫情結束后6個月內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
二、優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療資源、生態環境等在建和新建項目所需用地計劃指標。
三、加快辦理應急防控項目選址。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設施項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不占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禁止建設區的前提下,可視作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設項目,按符合規劃先行辦理相關手續,在省疫情結束后6個月內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修改手續。
四、對于已簽訂出讓合同,但因疫情影響受讓人未能按期履行交地、動工、竣工土地出讓合同義務的,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受讓人應在省疫情結束后6個月內申辦順延交地、動工、竣工土地出讓合同履行期限。
五、主動對接,做好地形圖、市政管網、規劃道路等基礎資料的利用服務,便于企業開展前期設計。
六、疫情防控期間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延期使用手續的,可在省疫情結束后30日內申請辦理延期使用手續,不受證件使用有效期屆滿前30日申請的限制。
七、通過網絡、自助終端等,推行不動產登記業務“網上辦、權證郵寄、不見面”,強化“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措施落實,加大對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凡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企業、群眾的登記業務,一律簡化流程,優先從快辦理。對因疫情防控急需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籌集資金的,借助“e登記”,確保60分鐘辦結。
八、進一步加強網辦工作,依托廣東省政務服務網,引導企業和群眾通過網上辦事、自助終端等方式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對于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療衛生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等項目辦理選址、用地和規劃報建手續,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對按規定確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可通過在線平臺或電子郵件提供電子材料后先行辦理,待省疫情結束后再補交紙質材料原件。
本通知執行期為自發布之日起至省疫情結束,省疫情結束后本通知自動失效(政策措施已經明確執行期的,按已規定的期限執行)。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