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使用袋裝水泥許可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建設工程項目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行政許可規定》(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6號)、《廣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規定》(省政府令第156號)等相關規章和實際工作情況,經研究,我局委托廣州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負責申請使用袋裝水泥許可服務保障工作。委托的事項、權限、有關工作要求以及委托期限等詳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申請使用袋裝水泥許可服務保障工作委托書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