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機關決定對廣州市大龍汽車維修有限公司行政處罰一案舉行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聽證申請人:廣州市大龍汽車維修有限公司
案 由:廣州市財政局擬對廣州市大龍汽車維修有限公司參加政府采購項目提交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一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時 間: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 點:廣州市財政局(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809會議室
如有旁聽需要的人員須在2020年5月13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向本機關提出旁聽申請(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06室),并辦理相應手續。
特此通告。
廣州市財政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