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含空港委)住建局、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海綿型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建設的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廣東省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指引(2016-2020年)》、《廣州市建設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分類指引(試行)》(穗水河湖〔2020〕7號,附件1)、《廣州市海綿城市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及綜合管廊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標準(試行)》(附件 2)、《廣州市海綿型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質量監督及驗收工作指引(試行)》(附件 3)等規定,現將海綿型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初步設計和審查
為建設廣州特色海綿城市,各建設單位要根據文件要求,督促設計單位在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中因地制宜設計海綿城市建設設施,初步設計要根據市海綿辦要求按“四圖三表”(附件4)落實海綿城市設計專篇,且滿足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要求;技術審查專家要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在技術審查意見中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措施是否符合技術指引的相關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初步設計文件不得通過技術審查。
二、施工圖設計和審查
各建設單位要督促設計單位在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施工圖設計階段落實初步設計中提出的各項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措施,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海綿城市設計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的要求進行審查。
三、海綿城市工程質量監管措施
各區住建局、監督機構和各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廣州市海綿型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質量監督及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及省、市相關的法律、法規、管理規定和文件驗收有關要求,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措施落實到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質量監管工作。
全市在建各項目建設單位應對照項目中有關海綿城市建設內容向監督機構報備。各級行業監管、監督部門依據報備情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施工圖設計中的各項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措施,在日常的質量監督中融入海綿城市建設的監督內容。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相關主要建筑材料的進場審查和檢驗管理,現場檢查時重點檢查各參建主體的質量行為和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工程實體質量。監督過程發現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設計要求和違反相關規范和標準的,應督促和落實相關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二)抓好海綿城市建設質量驗收和聯合驗收工作。
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竣工驗收條件的單位工程,應由建設單位按規定組織驗收。質量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的,監督機構在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的監督報告中列明項目海綿城市建設驗收相關內容。建設單位在申請聯合驗收時在聯合驗收系統的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所需材料中一并上傳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資料。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單位提交的驗收資料及監督機構監督報告中的意見,作為出具《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的依據之一。
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海綿城市建設不單獨出具專項驗收意見。
(三)統籌海綿城市建設質量管理工作。
各區住建局、監督機構和各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建立廣州市海綿型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海綿城市設施建設責任人名單和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建設項目海綿城市建設質量管理臺賬,并根據海綿城市設施建設質量監管情況及時完善更新有關臺賬,做好過程監督,確保工程建設各階段嚴格落實海綿城市設施質量控制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廣州市建設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分類指引(試行)
2.廣州市海綿城市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及綜合管廊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標準(試行)
3.海綿型房屋建筑及小區工程(含管廊)質量監督及驗收工作指引
4.廣州市水務局關于深化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聯審決策建設方案海綿城市專項編制的函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