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人武部: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警備區關于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見》(穗府〔2016〕17號)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對從我市入伍的非廣州籍大學生實施落戶優待”的要求,現就做好該項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士兵,可申請將戶籍遷入廣州市
(一)從廣州市入伍的非廣州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在校大學生,退役后完成學業且一年內被廣州市用人單位(不含個體工商戶)接收的;
(二)從廣州市入伍的非廣州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退役后一年內被廣州市用人單位(不含個體工商戶)接收的。
2016年以后入伍,2018年、2019年退出現役且未享受落戶優待,符合以上(一)、(二)款條件之一的,可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二、符合上述條件的退役士兵申請戶口遷入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在“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廣州分廳”填報入戶申請;
(二)申請人申請成功后持退役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擬入戶地址等相關資料到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驗入戶資料;
(三)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入戶資料,開具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入戶介紹信;
(四)申請人到擬入戶地的區公安分局辦理戶口準遷、入戶手續。
三、有關要求
(一)本通知所稱的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組織。
(二)本通知規定的退役士兵戶籍遷入僅限于退役士兵本人,不同時辦理家屬隨遷。
(三)申請人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時,應按照廣州市入戶管理規定順序選擇確定擬入戶地址。屬于應在公共集體戶入戶情形的,在其工作單位注冊地所屬的公共集體戶入戶。
(四)申請人應提供真實的相關資料,如期辦理有關手續。對在申報過程中出具虛假鑒定、證明的,利用職權謀利的,依法追究責任。
專此函達。
廣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廣州警備區動員處
2020年12月7日
(聯系方式: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聯系電話:83638010)
廣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廣州警備區動員處關于做好從廣州市入伍的非廣州籍大學生退役士兵落戶優待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