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加快建設項目落實,自2021年8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并辦理。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和范圍
自2021年8月1日起,本市范圍內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且為社會投資類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產業區塊范圍內工業項目,可以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并辦理,實現“一套材料、一次申報、并聯審批、同步發證”。
二、受理條件
(一)申請材料齊全且在規定的有效期內;
(二)申請材料的建設主體、項目名稱以及申請內容清晰一致;
(三)已到“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申請項目代碼(http://www.gdtz.gov.cn/),并經審核通過。
三、審批時限
承諾辦結時限為3個工作日,自政務中心窗口受理后第2個工作日開始計時。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請
申報單位或個人按照辦事指南準備相關申報材料,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在廣州市特色服務頁面進入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
選擇“社會投資項目申報”-“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產業區塊范圍內工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環節,點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并辦理(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產業區塊范圍內工業項目)”。
按照要求填寫申請信息及上傳材料后提交申請,無需到政務服務中心提交紙質材料。
(二)線下申請
該事項實行全市通辦,申報單位或個人可在市、區或空港經濟區政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現場提交資料申請辦理。
五、審批流程
企業或個人通過廣州市工程建設聯合審批平臺網上提交申請或到市、區政務中心提交申請后,由政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申報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做出受理決定;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一次性告知理由。
受理后,業務部門在承諾辦結時限內完成審批,符合法定條件的,同步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步核發電子證照,電子證照與紙質證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附件:
2.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并辦理辦事指南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