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將于近期發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證時間
2021年8月24日—27日
上午 09:15—11:30
下午 14:15—17:30
二、發證地點
廣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二樓,地址:廣州市連新路31號,人民公園西側對面,公園前地鐵站I2出口,連新路北行約100米。
三、具體流程指引及要求
(一)微信/網上預約領證時間
請領證人員務必于即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通過“廣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微信公眾號“證書領取”菜單或廣州市司法局官網首頁進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點擊“證書領取網上預約”欄目,輸入姓名及證件號碼、驗證碼登錄完成個人防疫健康情況調查承諾及證書領取網上預約,預約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預約序號(等同于現場辦理號)。預約提交成功后不可更改時間。
(二)微信查詢證書編號及發證組別
為提高發證工作效率,請領證人員領證前關注“廣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微信公眾號,進入“證書領取”欄目,點“編號查詢”,通過證件號碼查詢現場領證編號及對應的領證組別(截圖備用)。
(三)現場需提交材料
1. 居民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
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2. 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領證人員因入伍、入職等原因,畢業證書在其他單位暫時保管的,也必須在領證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以供審驗。
領證人員畢業證書遺失的,須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補辦的《畢業證明書》且在學信網可查。
所有證件及材料原件經現場核驗、掃描后退回本人。
(四)現場辦理流程
1. 領證人員按網上預約時間到現場,準備好綠色粵康碼(穗康碼)、大數據行程卡和核酸檢測證明(按照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疫情常態化防控管理規定需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備查,經測量體溫正常后,聽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到二樓大廳等候辦理。
2. 領證人員將身份證、畢業證和包含預約序號、預約領證時間、領證編號及組別等預約信息截圖提交窗口工作人員。
3. 工作人員調取領證人員相關信息供本人核對,同時審核、人臉比對、掃描領證人員提供的證件材料。
4. 領證人員核對本人相關信息并簽名確認。
——信息正確,領證人員在手寫屏用專用筆點選“信息正確”,并用正楷字體簽名確認;
——信息有誤,及時告知工作人員處理。
5. 工作人員完成審核并發放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五)注意事項
1. 疫情期間,請佩戴好口罩,到達現場后請出示綠色粵康碼(穗康碼)、大數據行程卡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需要)并配合測量體溫,一切正常后方可進場。
2. 請領證人員帶齊相關材料,嚴格按照預約時間前來領證,因疫情防控需要,非預約時間段一律不得入場。入場后請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安排辦理手續,領證后請及時離開。
3.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必須由本人親自領取,不得代領。請領證人員現場配合短暫摘脫口罩供工作人員核實身份。
4. 領證人員確因疫情管控原因無法在指定時間到現場提交材料并領取證書的,請提前致電我局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020-83324608)說明情況,待解除防疫隔離及監測等措施后,我局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將結合具體工作實際另行安排時間個別辦理。
5. 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后,請通過“廣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微信公眾號,點擊“業務應用”,選擇“信息維護”欄目,或登錄廣州市司法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點擊“信息維護”欄目,按照相關指引完善個人法律職業資格電子檔案信息,留下首次信息維護記錄(首次登錄信息維護系統無需密碼),后續如個人信息有變動,請及時登錄平臺更新維護個人信息。
四、其他
1.港澳臺居民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此次一并發放,要求同上。
2.已提交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證明書》的申請人員可參照以上時間和要求前來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明書》,無需進行網上預約和領證編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