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南沙區口岸辦,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下達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項目計劃的通知》(粵商務電函〔2021〕92號)等文件要求,為推動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現開展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廣州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升級項目。
(二)支持企業建設海外獨立站開展國際營銷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依法注冊登記的企業,依據信用管理部門規定,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二)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或備案。
(三)所申報項目未獲得其他各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或多頭申報。
(四)申請廣州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升級方向的企業需在廣州市從事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及運營業務,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需體現公共服務性質,不收取使用平臺的主體任何費用。
三、支持方式、建設時限及標準
(一)廣州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升級項目
1.支持內容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優化升級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通關系統、金融服務體系、業務監測系統、信息共享和統計分析系統等功能新增或升級。
2.支持方式及時限
鑒于公共服務平臺為公共服務性質,擬采取事前補助方式。支持項目建設期限為2022年2月至2022年9月。
3.支持標準
對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組織開展競爭性分配評審,擇優支持,按照項目通過評審后的預算予以不超過80%的建設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建設資金分兩期撥付,先撥付建設資金的60%作為啟動資金,項目完成后組織開展驗收,按照項目實際支出總費用(若高于原預算,按原預算計算)撥付剩余扶持資金,剩余扶持資金計算公式為:實際支出總費用*扶持比例-首期啟動資金。
(二)支持企業建設海外獨立站開展國際營銷項目
1.支持內容
對使用境內企業提供的云服務(SaaS)工具建設海外獨立站,并已實際開展零售出口業務的企業進行資金支持。
2.支持方式及時限
采取事后獎勵形式,企業建站并實際開展零售出口業務的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支持標準
每家企業僅可申請1個獨立站項目,以企業實際開展零售出口業務數據為主要依據,擇優選擇不多于100家企業予以資金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用于云服務(SaaS)工具年服務費、海外獨立站建站裝修費用及推廣費用的實際支出的50%,補助起付線為5000元,封頂4萬元。
四、申報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信用信息報告(登錄“信用中國”網站查詢并打印)
(二)專項資料
1.廣州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升級項目
(1)企業基本情況介紹,需包括企業簡介、技術團隊實力、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經驗等。
(2)現有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運行情況報告,需包括系統對接情況、平臺規模、業務類型、業務單量、風險防范體系等情況。
(3)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優化拓展項目建設方案,包括項目概述、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具體建設內容和實現功能、投資預算、效益與風險分析等內容。
(4)由具備“軟件造價評估機構服務能力等級證書”資質的機構出具的信息化項目造價成本評估報告。
(5)企業具備的相關資質及證件復印件,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
(6)企業技術團隊相關人員資質證書,如高級工程師認證證書(軟考認證)、中級工程師認證證書(軟考認證)等。
(7)參與制定地方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相關標準。
第(1)—(4)項為必須提供材料,(5)—(7)項視申報企業具體情況選擇性提供。
2.支持企業建設海外獨立站開展國際營銷項目
(1)使用云服務建站的服務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用于云服務工具年服務費、海外獨立站建站裝修費、推廣費等付款流水及發票復印件;
(3)海外獨立站含網址的網站截圖、注冊或購買域名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4)海外獨立站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已開展零售出口實際業務的證明材料,如第三方建站工具系統后臺網站銷售額統計數據截圖等。
(5)企業認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以A4格式打印裝訂成冊。
五、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申報廣州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升級項目方向的企業于2月25日(星期五)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含電子版)直接提交至市商務局電子商務處(越秀區東風西路158號1101A房)。
(二)申報建設海外獨立站開展國際營銷項目的企業將申報材料于2月25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由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形成初審匯總表(附件2),并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含電子版)于3月4日前提交至市商務局電子商務處(越秀區東風西路158號1101A房)。
專此通知。
附件:1.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報表
2.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初審匯總表
廣州市商務局
2022年1月30日
聯系人:熊佳穎,陳瀛
電 話:81098905,8109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