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有關經營者:
根據當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形勢,為維護好全市蔬菜副食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資的市場價格秩序,努力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對全市有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廣大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各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恪守誠信經商原則,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嚴禁組織經營者捏造漲價信息、串通漲價和操縱市場價格。
二、經營者應嚴格依法明碼標價。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經營者應自覺維護市場秩序。經營者要積極組織貨源滿足群眾生活需求,特別是米面油肉蛋菜等蔬菜副食品及防疫用品的經營者,要嚴格控制進銷差價在合理范圍內,不得單純以盈利為目的大幅漲價。
四、經營者不得有以下價格違法行為:
(一)不得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要求,嚴格自查整改,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以實際行動維護全市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正在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重點關注各類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社區菜店等經營場所價格行為,重點關注蔬菜副食品和防疫用品的價格變動,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監督,積極發揮社會共治作用。若發現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