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房屋管理部門,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
根據《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我局將于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2年度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按揭服務機構年度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主體
各區房屋管理部門負責檢查本轄區內已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分支機構、按揭服務機構及分支機構。檢查結果于2023年1月10日前報送我局,由我局統一對社會公布。
二、檢查對象
2022年9月30日前辦理了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按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三、檢查時間
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四、檢查程序
(一)網上預受理。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登錄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網站的中介網上預受理系統,將先跳轉至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經“法人登錄”認證登錄后(企業如首次登錄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的,需先注冊填寫企業相關信息),自動進入房地產中介網上預受理系統,點擊“機構年度檢查”,選擇機構年檢區域欄目,填寫負責人信息,打印《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備案年度檢查申請表》《機構和持證人員情況統計表》《年度統計匯總表》《營業執照》《聲明書》等資料加蓋機構公章。
(二)上傳資料及領取新證。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按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按照中介網上預受理系統提示將已加蓋公章的資料按時上傳,經審核通過的,即可換領備案證書。
五、檢查要求
(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按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檢查手續。
(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按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在年度檢查工作中,應認真核對機構各基本信息,保證所填數據、資料的一致性和真實性。
1.中介信用管理系統的機構名稱、地址、法人代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范圍、品牌名稱等信息與機構現有信息不相符的,須辦妥變更手續后,再辦理年度檢查手續;
2.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按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根據2022年實際業務開展情況,在系統中對業務范圍(包括:代理、咨詢、按揭、經紀、市場分析、市場策劃)進行勾選,并根據所勾選項目如實填報相關業務數據。
六、未按要求參加年度檢查的,不再發放新備案證書,原備案證書電子證照將被廢止,原存量房網上交易系統賬號自動失效。
七、2022年度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年度檢查結果將于2023年2月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