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半年廣州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232起 80%以上為電池熱失控引起
7月2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廣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相關工作情況。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上半年,全市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232起,74%發生在居民住宅樓內,起火原因80%以上為電池熱失控引起。目前,廣州消防已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行為行政執法70多宗。
此外,針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安全標準、非法改裝治理等市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相關職能部門在發布會上一一進行了回應。據悉,廣州已有約2260個有物業服務的小區完成了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將力爭到年底全市物業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基本覆蓋。
關鍵詞:違規充電
上半年發現并清理違規停放、充電2.3萬輛次
今年7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室內充電和進入電梯轎廂的,被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單位將被處以1000元至5000元罰款,個人將被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如果因為違規充電引起亡人火災或較大財產損失,責任人可能會被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責任。
“違章停放電動自行車屬于違法行為。”廣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黃紹偉介紹,目前,廣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已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行為行政執法70多宗。7月15日,海珠區一租戶因電動自行車電池室內充電引發火災,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據悉,今年1月份,廣州市下發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從制度建設、責任明確、綜合治理、宣傳引導等方面,全面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根據方案部署,市消防救援支隊將電動自行車整治工作納入《廣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規劃》和正在編制的地方性法規《廣州市消防規定》。今年上半年,廣州消防結合消防安全“掃雷”行動,累計排查社會單位12.17萬余家,發現并清理違規停放、充電2.3萬輛次。
關鍵詞:充電設施
約2260個有物業服務小區完成充電設施建設
據黃紹偉透露,目前,廣州市已建成的集中充電場所不足1萬處,按照充電行業1個充電場所設置20個插座,1個充電插座服務5輛電動自行車的標準計算,全市集中充電場所缺口多達3萬處。
今年3月,為進一步做好物業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于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換電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
“住建部門正加大物業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李朝暉介紹,對于規劃建設和擬建的住宅小區,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做好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的規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督促建設單位按照規劃要求做好設計、施工管理。對于既有住宅小區,由各區政府根據各區實際情況和各小區業主的需求、意愿,依法組織開展本轄區內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換電設施建設工作。
除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日常充電、停放管理,住建部門還不定期組織對各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進行督導。目前,全市已有約2260個有物業服務的小區完成了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約占全市物業小區總數(3435個)的65%,已建充電端口約為135600個。
李朝暉說,下一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協同消防、工信、規劃、各區政府等相關責任單位繼續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的協調、督導力度,依法穩步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正面宣傳引導、組織協調等工作,爭取更多業主對充電設施建設工作的支持,力爭到年底全市物業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基本覆蓋。
關鍵詞:安全標準
室外無雨棚停放充電場所要有雷雨天自動關閉電源功能
目前,廣州市已經發布了《廣州市電動自行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技術指引》。該指引以“安全、便民、利民”為原則,聚焦充換電安全和產品質量,從供配電系統、充換電系統、監控系統及配套設施等多方面,對電動自行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提出了全面技術要求。
《指引》對供配電系統,要求“一專,兩不低于”。“一專”是指充換電設備線路應設置專用配電箱。“兩不低于”是指配電箱安裝高度不低于1.5m,充電柜與換電柜配電箱及輸出線容量不低于總功率,并預留余量。
《指引》明確了充電插座技術指標,要求產品具有漏電保護、短路保護、過充保護、過載保護、過溫保護以及防濺水等安全功能,特別是針對廣州雷雨天氣較多的情況,對室外無雨棚遮擋的停放充電場所要求具備雷雨天氣自動關閉電源輸出的功能。
對于充電插座的使用壽命,《指引》提出了正常插拔次數應不小于1萬次的要求,能夠有效避免插座頻繁插拔導致接觸不良等問題。
《指引》要求充電柜與換電柜具備電池充滿后自動斷開、輸出過電壓保護、輸出短路保護、漏電保護、水浸保護、防雷保護等功能,同時必須在柜內安裝滅火裝置,柜內出現明火或溫度超170℃時,5秒內觸發滅火裝置并自動滅火,通過以上功能有效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在監控系統建設上,《指引》要求充換電區域設置可視探頭,充換電控制器應具有通信功能,要與運營企業應用平臺進行網絡實時傳輸,以便實現遠程操作、問題反饋、安全自檢等功能。此外,《指引》還要求充換電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或采用圍欄等防護措施進行隔離,室內充換電區域須設置排風裝置。
關鍵詞:產品質量
廣州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專項整治
對于電動車生產、銷售環節,廣州市持續開展每周一次電動自行車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打擊生產銷售非法改裝以及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未獲得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出動執法人員1.7萬人次檢查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1.4萬戶次,立案查處質量違法案件59宗,罰沒款44.97萬元。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總工程師吳岳德表示,目前已加大質量抽查力度,今年市市場監管局計劃抽檢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批次數量,將比2021年增加75%以上(2021年共監督抽查89批次)。
“我們還會梳理電動自行車質量違法案件和火災情況涉及的品牌,通報相關部門并提出工作建議。”吳岳德說,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日常巡查、聯合檢查、政策宣貫,對問題企業進行重點約談。截至目前,全市2226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店簽訂了《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在銷售店張貼“禁止非法改裝”宣傳畫報5600多份。同時,通過微信微博和各大媒體,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和非法改裝的危害。
下一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將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百日行動”專項整治,集中力量進行“回頭查”“重點查”“聯合查”,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經營秩序。
關鍵詞:非法改裝
查處超標、非法改裝、加裝、拼裝4萬多宗
“交警部門依托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這個平臺,通過常態管理與專項打擊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相關治理工作。”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林圣康在發布會上介紹,今年以來,交警部門每天設置104個高峰崗、54組“羊城鐵騎”,加強常態管理;先后聯合市場監督、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以及各區政府,組織開展全市統一行動22次,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70.25萬宗,其中電動自行車超標、非法改裝、加裝、拼裝4.39萬宗。
據悉,去年11月2日,廣州市啟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為方便廣大市民登記上牌,全市共設置警郵上牌網點165個,帶牌銷售門店2158個。
“我們在登記上牌方面進行嚴格把關。”林圣康說,為避免涉嫌超標、非法改裝等車輛通過相關渠道取得牌照,交警部門采取了嚴格審核申請資料、系統自動校驗、統一后臺審核和現場嚴格查驗等方式進行多重把關。截至目前,后臺審核退辦的不合規車輛約10萬輛,現場查驗審核不予通過的不合規車輛約3.5萬輛。
在加強宣傳曝光方面,交警部門在全市設立174個“五選一”交通勸導教育點,通過廣州交警自媒體平臺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超標和非法改裝的危害,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并定期曝光外賣企業違法數據排名,推動企業加強違法騎手懲戒。
232起電單車火災 超七成事發居民樓內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發生火災1212起,造成4人死亡。
其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232起,占火災總數的19.8%;死亡2人,占火災亡人數的50%。
電動自行車火災,74%發生在居民住宅樓內,起火原因80%以上為電池熱失控引起。
從電動自行車的火災事故調查情況分析,大概50%是發生在充電過程中,電動自行車電池熱失控引起火災是主要成災原因。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廣州有40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品牌眾多,電池互不兼容,有近50%安裝的電池超過了三年保質期。
特別提醒
10月1日后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將受罰
廣州交警表示,駕駛超標、非法改裝、加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的外形、結構、重量、速度,更改原廠控制器或更換大容量電池,將使車輛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按照廣州市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符合登記上牌條件的在用電動自行車,應在今年9月30日前辦理登記上牌,10月1日后將對未登記上牌仍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林圣康提醒:請市民群眾盡快辦理登記上牌;過渡期號牌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請提前做好相關規劃。
可撥打12345舉報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呼吁廣大市民朋友:要通過合法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保留好購車發票、產品合格證等票據;購買電動自行車時,重點檢查整車編碼、電動機編碼,以及蓄電池的型號、種類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與合格證一致;要依法依規使用電動自行車,注意加強日常維護保養,自覺抵制非法加裝、改裝。
如廣大市民朋友發現有涉嫌違法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提供非法拼裝、加裝、改裝服務等違法行為的,歡迎撥打12345熱線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