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全面貫徹落實“雙減”政策,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針對個別學科類培訓轉入“地下”,逃避監管等隱形變異問題,廣州市教育局現對廣大學生家長進行如下提醒:
一
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在2021年底前要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在完成非營利性登記之前,不得擅自招生和收費。下一步,政府將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建議家長在政府指導價出臺前,不要新報學科類培訓課程及繳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
《廣州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辦法(試行)》已于2021年11月19日起正式實施,請家長在報讀校外培訓機構時,務必關注所報讀的機構是否按規定開展資金監管,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單據、交費發票、APP截圖等資料,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家長可通過向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等正當方式理性維權。如發現機構涉嫌非法集資或詐騙等違法行為,可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盡可能提供證明材料。
三
家長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有下列違規開展教育培訓情況的,可向屬地教育部門反映:
1.面向學齡前兒童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類)培訓;
2.違反培訓主體有關規定,證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以咨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3.違反培訓人員有關規定,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
4.違反培訓時間有關規定,通過“直播變錄播”等方式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5.違反培訓地點有關規定,組織異地培訓,化整為零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登記場所之外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學科類培訓;
6.違反培訓內容有關規定,以游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或者在科技、體育、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中,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7.違反培訓方式有關規定,線下機構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違規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
8.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感謝您的配合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