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促進帶動農民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加強法治鄉村建設,暢通普法進村入戶“最后一公里”,根據農業農村部、司法部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省司法廳有關文件要求,廣州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司法局在全市開展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作。從主要目標、培育范圍、實施步驟、培育內容等方面進行了安排部署。
主要目標:到 2022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有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到 2025年底實現每個行政村都有學法用法示范戶。到2035年力爭每個行政村的學法用法示范戶數量和效果都符合當地法治工作要求。
培育范圍:“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從具有當地戶籍、長期生活在本行政村的農戶中產生。優先從“法律明白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進行選擇,重點培育村“兩委”班子成員、人民調解員、村民小組長等家庭。
實施步驟: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通過村級推薦(村戶自薦或村組推薦)—鎮街審核—區級認定—逐級備案的程序開展。由認定部門頒發農業農村部統一規定的標志牌,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培育內容:開展有針對性的學法用法培訓工作,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每年不少于8個課時的培訓學習;開展執法機構與示范戶“結對子”活動,采取包區包片等方式,開展以案釋法、以案說法,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育指導和跟蹤服務;建設符合農民需求的農村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利用農村法治廣場、長廊、法治宣傳專欄、法律圖書室等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打造農民學法用法平臺。
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重要要求的具體舉措,廣州市將通過建立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聯動工作機制,積極探索提高示范戶學法用法的激勵機制,不斷促進培育工作向縱深推進,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