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廣州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市方面進行了系統有效的創新實踐,法治廣州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自2020年起,廣州啟動法治示范鎮街創建工作,積極探索基層法治建設的方法和路徑,經過實地調研、廣泛論證后,市委依法治市辦梳理總結創建實踐為理論指標,在全國率先制定《廣州市法治鎮(街道)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為廣州基層法治建設提供切實可行的指引和目標,為廣東乃至全國推進基層法治建設提供“廣州智慧”。
堅持目標導向,突出指標的引領性
基層法治建設是法治中國建設整體推進的基礎環節,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基,需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引導。但截至目前,國內還沒有一份關于基層法治建設的明確標準和詳細指引,以致基層在推進落實法治工作時難免存在理念不清晰、認識不全面、目標不明確的問題。在指導首批廣州市法治示范鎮街創建過程中,市委依法治市辦系統梳理總結各鎮街關于法治創建“創什么”“怎么創”等問題,通過專家論證、征求意見,研究制定了《指標》。
《指標》為全國首個關于基層法治建設的權威指引,堅持宏觀與微觀相結合、整體與具體相聯結、法治與德治相融合,建立在首批廣州市法治示范鎮街的法治創新實踐的基礎上,凝練總結出符合基層實際、具有廣州特色的可復制、可推廣的指標體系。
同時,《指標》的設計在于形成一套法治鎮街創建的目標框架體系,為全面依法治鎮(街道)“建什么”“怎么建”提供具體、明確的指引,強調鎮街在達標基礎上發揮自主性,以“創”促“建”、“創”“建”并行。此外,在指導部分鎮街先行創建的同時,充分發揮先進典型引領激勵作用,輻射帶動全市鎮街共同創建、主動創建,切實穩固提升廣州基層法治建設基礎,努力打造更多的法治建設“金字招牌”。
堅持系統集成,突出指標的全面性
《指標》旨在修正對鎮街法治建設范圍內容的碎片化認識傾向,統一鎮街對法治建設的全面性、整體性、系統性思想認識。故而采用“自上而下”的制定思路并同時兼顧“自下而上”,強調基層法治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以加強黨對法治建設工作的全面領導為統領,拓展深化依法治國“16字方針”——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設計提出“7+1”創建指標(7即堅持黨的領導、加強制度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支持公正司法、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提高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加強法治建設保障,1是創新項目),設置22項二級指標,84項三級指標,涵蓋基層法治建設的重點方面和關鍵領域,突破以往對法治建設限縮在“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一隅的局限,實現了法治建設內容的全覆蓋。
《指標》框架體系及內容領域的全面性、系統性、客觀性,確保指標能真正發揮導向作用,進而實現以點帶面、連線成片,為廣州全市域乃至廣東省、全國鎮街一級推進基層法治建設提供科學有效、系統規范的“廣州經驗”。
堅持精準施策,突出指標的實效性
《指標》充分吸收首批廣州市法治示范鎮街一年來在創建工作中探索、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聚焦基層法治建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緊盯法治建設責任主體、信息公開、依法執法、普法宣傳教育、矛盾糾紛化解、公共法律服務等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堅決避免形式主義,力求實效,簡明扼要的提出具有針對性、實操性的解決措施和應對建議。
《指標》注重與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縱向銜接,同時橫向上注重與中央、省、市關于法治建設相關指標體系的賡續發展,不僅強化了基層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對法治建設的整體、系統認識,也易于基層實踐理解操作,又起到了切實為基層減負的目的,使鎮街一級的法治建設可量化、可證明、可比較,真正實現有力有質有效地推動各項指標任務落地落實落細,發揮《指標》在全面基層法治建設持續向縱深推進中的“引航燈”作用,打造基層治理法治化“廣州方案”。
來源 | 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