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分局、各區教育局、市房地產檔案館、市教育局局屬各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群眾辦事滿意度,根據《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鞏固不動產登記結果信息共享應用。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根據教育部門需求,持續保障向教育部門共享不動產登記結果信息,協助教育部門簡化入學報名業務辦理材料。教育部門持續強化已有接口和共享信息的查詢利用,經共享信息可實現核驗的,原則上無需家長提供不動產登記結果信息。
二、推廣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全市各級學校因教學管理工作需要,確需家長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明材料時,應當首選指引家長通過“廣州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政務網站查詢(步驟詳見附件),并對家長提供的電子證明予以認可,免于收取《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表》及《廣州市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結果查詢證明》紙質材料。
三、“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專用章-5”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0年2月17日開始,全市不動產登記信息自助查詢機、“廣州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政務網站查詢、打印及下載保存的《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表》及《廣州市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結果查詢證明》加蓋“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專用章-5”電子印章。加蓋彩色或黑白格式電子印章的查詢證明與各查詢窗口出具的加蓋實物印章的查詢證明信息一致,法律效力均等。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