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市監〔2019〕100號
根據國務院《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2018年年度報告工作并加強監督管理的通知》(市監信〔2019〕7號)等規定,現將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交2018年度報告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原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設立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請于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登錄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scjgj.gz.gov.cn/),根據《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2018年度報告辦理須知》要求填報年度報告材料。
二、自2018年度起,啟用新版《外國(地區)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書》。新版《外國(地區)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書》對年報管理機關的名稱等進行了調整。
三、對于逾期未提交年度報告或提交虛假年度報告的,本局將依法予以處理。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