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稅辦發〔2021〕62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各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任務分工》(粵稅辦發〔2021〕46號),深化豐富省稅務局“精細服務”任務內涵,全面扎實推進廣州稅務“十二項發展戰略及行動計劃”,順應當前辦稅服務廳智能化轉型升級的趨勢,整合辦稅資源,優化各渠道業務集約處理,建立“統一管理、智能調度、集中運營、標準規范”的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統稱為“云稅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工作部署,推動線上線下服務渠道、服務能力、服務資源深度融合,不斷提升辦稅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增強納稅人繳費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優化廣州市營商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統籌協調
按照全市“一盤棋”的思路,凝聚各部門合力,集合各方服務資源和技術資源,開展多渠道運營和線上業務集約化處理,構建統一調度、集中運營的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
(二)堅持協同高效
發揮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優勢,高效解決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疑難問題,協同推進線上服務與實體辦稅廳線下服務融合發展,不斷拓展“非接觸式”辦稅廣度和深度。
(三)堅持因地制宜
穩步高效推進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建設,條件成熟的單位可率先實現全功能,實現人員集中辦公、業務集約運營、管理統一調度;暫不具備條件的單位可利用現有資源先實現業務集約運營,管理統一調度,再逐步優化完善。
三、總體目標
通過集成強化信息技術應用,實現智能化管理、遠程化交互、數據化分析、人性化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以不見面、非接觸、云端辦方式,深化推進智慧辦稅服務的建設,為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稅效率、優化辦稅體驗提供有力支撐,打造“集約運營、協同服務、節點倍增、彈性部署、智慧賦能“的服務新格局。引導大納稅人和繳費人盡可能通過“非接觸式”辦稅渠道辦理稅費業務,有效壓縮實體辦稅大廳的規模,推動納稅服務整體水平和納稅人繳費人獲得感雙提升,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四、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的推廣及應用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籌建和運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等。
組 長:分管納稅服務工作局領導
副組長: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納稅服務和宣傳
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人
成 員: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信息中心負責人和經辦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納稅服務處,成員由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企業所得稅處、個人所得稅處、財產和行為稅處、社會保險費處、非稅收入處、收入規劃核算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國際稅務管理處、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指導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的籌建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工作。
五、工作任務
(一)制定計劃
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主要辦理電子稅務局、V-Tax遠程可視化辦稅平臺(以下簡稱“V-Tax平臺”)、政務“曉屋”、各區稅務局對外業務咨詢電話等網絡渠道提交的稅費業務(業務范圍可拓展至不動產登記業務)。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條件,制定建設計劃并上報市稅務局。
(二)組建團隊
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劃分電子稅務局業務受理組、V-Tax平臺業務受理組、話務咨詢組等三個組別,各單位根據業務量情況靈活設置“不見面”的“云窗口”(依托廣東省電子工作平臺)和“可見面”的“云窗口”(依托V-Tax平臺和“曉屋”)以及“聽得見”的“云坐席”數量。各單位的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的業務和人員統一由第一稅務所管理,以確保運轉平穩和順暢。
(三)制定標準
各單位要建立納稅服務運營中心(云稅廳)管理架構規范,職責分工規范,業務處理流程規范,回復意見模板、日常績效管理規范,系統展示內容規范等。以統一的工作規范提高“云稅廳”管理水平,持續優化“云稅廳”服務模式。
(四)配置硬件
“云稅廳”集中展示納稅服務數據及分析情況,同屏展示電子稅務局業務量、V-Tax平臺業務量、話務咨詢業務量及下鉆分析主題,發揮“數字納服”功能,為績效評估和資源配置提供數據參考,為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持。各單位加大硬件支持,通過改造或新增配套設施,統籌調配“云稅廳”所需各種內外網硬件設備和展示設備。
(五)統一標識
為統一對外視覺識別,提升“云稅廳”整體形象,“云稅廳”名稱統一為“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運營中心(XX)
(云稅廳)”。參考辦稅服務廳視覺識別系統規范手冊的字體、
色調、規格等要求,推出一批適用于“云稅廳”的指示牌和標識牌。
六、實施步驟
(一)第一批建設“云稅廳”單位:黃埔、南沙、越秀區稅務局(時間:2021年10月)
(二)第二批建設“云稅廳”單位:三分局、荔灣、番禺、白云、增城區稅務局(時間:2021年11月)
(三)第三批建設“云稅廳”單位:其余區稅務局(時間:2022年3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分管納稅服務工作局領導要及時向單位一把手匯報“云稅廳”建設規劃和進度,加強統籌相關業務部門和后勤部門,強化業務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迅速落實“云稅廳”建設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作
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云稅廳”運作的業務流程銜接,“云窗口”與“云坐席”建立日常溝通機制,同時,“云稅廳”與業務部門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快速處理業務受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迅速解決納稅人疑難,及時發現工作不足,及時促進優化辦事流程,提高業務流轉效率。
(三)加強宣傳推廣
結合線上和線下宣傳渠道,向納稅人做好非接觸式辦稅渠道的宣傳和推廣,以通俗易懂、形式多樣、易于傳播的方式,廣泛深入宣傳“非接觸式”和集約處理服務模式,突出服務舉措亮點,打造“云稅廳”宣傳品牌,提高納稅人對“云稅廳”服務品牌的認知度和使用度。
(四)加強經驗總結
“云稅廳”建設過程中和正式運作過程中,要加強經驗總結,提煉有益經驗,分析存在不足,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成果提煉出來,固化成果,持續優化提升“云稅廳”服務模式,提高納稅服務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辦公室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