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荔灣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海珠區住房和建設局、天河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白云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黃埔區、花都區、增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增城區交通運輸局,廣州空港委(國土規劃和建設局),市道路養護中心、中心區交通項目管理中心、道路工程研究中心、道路事務中心,廣州地鐵集團、市城投集團、廣州交投集團,市廣園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政園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轉發關于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通知》(粵發改法規函〔2023〕460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公路、城市道路(含橋、隧)、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開展保證金清退專項行動
即日起在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開展保證金清退專項行動,請各相關單位認真對照《通知》要求,按照“誰收取、誰清理、誰退還”的原則,招標人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招標文件和合同約定退還保證金,做到應清盡清、應退盡退。請相關單位于2023年6月5日前將自查落實情況書面報送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局將依法依規查處違規收取、不按時清退保證金等行為。
二、鼓勵差異化收取保證金
招標人可根據項目特點和投標人誠信狀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減免投標保證金的措施。鼓勵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招標人實施分類減免投標保證金制度。
(一)對符合中小企業資質承包范圍的政府投資交通工程建設項目,鼓勵招標人根據招標工程特點和實際需要,免收中小企業投標人保證金;確需收取的,應符合相關規定。
(二)鼓勵招標人對符合信用等級要求的企業可減免投標保證金。如招標人減免信用良好企業的投標保證金的,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特此通知。
附件: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轉發關于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通知(粵發改法規函〔2023〕460號)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5月26日
(公路、城市道路項目聯系部門:建設管理處,聯系電話:020-38180260;軌道交通項目聯系部門: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處,聯系電話:020-87593291)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轉發關于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通知(點擊跳轉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閱讀原文)